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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开始了波澜壮阔的改革进程,中国的改革,不仅是经济体制改革,也理所当然地包括了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方面的改革。然而,政治改革在中国何以发生、其发生的内在依据以及政治制度供给的主体是什么?本文采用不同于传统的分析方法,引入了制度经济学的分析范式,从政治制度供给的视角来分析中国政治改革的历史必然性及改革中政府的角色定位问题。
政治改革的发生,首先要产生一定的政治制度需求,但并不是有一定的政治制度需求,就一定能够产生相应的政治制度供给;或者说,政治制度供给并不一定完全满足政治制度需求,也可以理解为潜在的政治制度供给不一定成为现实的政治制度供给。
原因主要在于政治制度需求与政治制度供给存在社会收益与个别收益的差别。从前面的分析可知,制度需求是制度服务的接受者的需求或社会需求,是在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形成的,是由制度的社会净收益决定的,而且这里的制度收益通常指制度的运行收益,制度成本也是指制度的运行成本。与制度需求不同,制度供给一般是制度决定者的供给,它是由制度决定者生产和提供的。制度供给虽然也是在制度成本和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决定的,但它所依据的不是制度的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而是制度的个别成本和个别收益。“不仅如此,决定制度供给的个别成本也一般不是指制度的运行成本,而是指制度的变革成本”。制度的运行成本和变革成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运行成本是指维护一定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运转而必须的人力、物力、财力的耗费,是在该制度建立起来并投入运行之后才产生的费用;变革成本则是为建立一种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所必须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是一种过渡成本。一旦一种制度或制度结构建立起来,变革成本就会终止,运行成本随即发生。
既然制度需求是由制度的社会净收益决定的,而制度供给是由制度的个别净收益决定的。由于制度的社会成本、社会收益与个别成本、个别收益之间存在着差异和矛盾,其社会净收益与个别净收益之间也必然存在差异和矛盾。当新制度的预期社会净收益大于原有制度的社会净收益,制度接受者或社会成员产生新的制度需求时,只有新制度的个别潜在净收益大于原有制度的个别净收益,即制度变革者感到有利可图时,才会提供新的制度安排,这时政治制度供给才能满足政治制度需求,政治改革才能发生。否则,虽然新制度的预期社会净收益大于原有制度的社会净收益,但新制度的预期个别净收益小于或等于原有制度的个别净收益,这时推行政治变革对制度供给或决定者来说显然是不划算的。在此种情形下,潜在的制度供给不会形成现实的制度供给,虽然社会有政治制度的需求,但政治制度的供给者往往缺乏制度供给的意愿和动力,政治改革当然难以发生。因此,“制度变革与其说取决于制度需求,不如说是取决于制度供给”,政治制度变革是在社会政治制度需求的前提下,政治制度的供给者或决定者主导的政治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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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长期的发展,西方在民族主权国家的边界内形成了一整套政治、经济、社会力量相互倚重、彼此制约的制度。经济全球化打破了民族国家的边界,释放了其中经济和资本的力量,使之在缺乏社会和政治力量制约的条件下相对自由地发展,给世界上很多后发地区带来了发展的机遇,同时也必然地导致分配不公、贫富分化、资源破坏等“市场失灵”现象。特别是金融业全球化和无限制发展,使得世界各种力量出现严重失衡并引发危机,进一步冲击了西方以民族国家为主要边界的政治和社会制度,使之进入一段艰难的调整变革时期。
二战之后的西方国家制度是主权国家边界内的一整套政治、经济和社会力量相互促进、彼此制约的系统。卡尔·波兰尼在《大转型》(1944)一书中的认为,经济发展可持续性的关键在于经济与社会和政治力量保持内在关联和有机协调,而脱离社会约束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最终难逃危机的厄运。
波兰尼的贡献在于,指出在市场经济不断扩张的同时,社会也会奋起保护自己,各种反对市场的力量不断对市场原则的扩张进行抵抗和限制。社会保护运动的宗旨在于重新实现社会对市场的控制,或将市场的作用限制在社会能够控制的限度内,避免市场的恶性膨胀导致人类社会走向自我毁灭。市场越是发展,社会就越是试图保护自己。一旦社会保护本能启动,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张力就会增大,社会保护运动会直接冲击市场发挥效力的体系,并最终摧毁所谓的自我调节的市场。自我调节市场的扩展和社会自我保护机制的共存与矛盾运动构成波兰尼特别关注的社会“双向运动”。
在波兰尼看来,市场经济绝不是自然产生的,是国家把分割的地方市场统一成国内大市场。同时,国家也从市场自由化方向获得资源和力量,并伴随市场而共同成长,是商业革命引发的新创造。市场是必要的,但是市场必须嵌入社会之中,与社会保持和谐发展,而国家则应当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积极和重要的角色。市场的发展、推动与调节都需要国家的帮助。受损的市场自我调节导致了政治干预。当贸易周期无法实现,就业也无法恢复……政府就必须对这种紧张作出反应。国家采取干涉行为的程度取决于政治领域的格局和经济不景气的程度。同样,解决市场化发展所引起的问题同样也需要国家的作用。市场与社会的关系是一种张力关系,国家在市场和社会的“双向运动”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国家通过引入新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来限制市场的扩张和社会的反对力量,以保证社会正常的秩序。简言之,真正的市场社会需要国家在管理市场方面扮演积极角色。因此,国家、市场与社会三者的关系是相互制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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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的香港,波澜再起。自2月以来,香港激进团体发起多次“反水货客”行动,后演变成“反对内地游客来港自由行”。3月,一批戴着口罩的激进者响应网上号召,以“反水货客”为名,在新界上水、屯门以及九龙尖沙咀集结,指骂、围攻内地旅客,追着旅客并脚踢他们的行李箱和物品。作为回击,有内地网民高喊取消供港制度,“以惩治高傲的香港人”。供港制度――这一延续了数十年的对港物资供应制度,再次被公众的视线聚焦。
回归18年,中央政府为保障香港的繁荣与稳定不遗余力,供港制度便是为一项对香港的“仁政”。
“仁”――儒家的核心精神之一。孔子的“仁”是一种含义极广的伦理道德观念,其最基本的精神就是“爱人”。孟子从孔子的“仁学”思想出发,把它扩充发展成包括思想、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施政纲领,即为“仁政”。
先秦兼并战争连年不断,百姓民不聊生。名士们可以自选列国而效力,百姓们自然也追随治下稳定的政权。彼时,人口即意味着生产力,统治者要想取得一方基业的稳固,必然要争取平民百姓的支持与定居,从而增加物质生产,壮大国力。于是,在政治上,“仁政”体现为“民本”。“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这里的“贵”,是“重要”的意思,是统治者得以施行统治的基础。“夫仁政,必自经界始”。仁政的基础是”制民之产”,让老百姓有生活上的基本保障。而“仁术”,即为“施行仁爱之道”,见于《孟子?梁惠王上》篇,是孟子在与齐王讨论用牛换下羊以行衅钟之礼时所说。有了“仁政”,还要辅以“仁术”方得以行之。如果说长久以来中央政府对香港地区的各项照顾性政策是“仁政”,那么供港制度便是其“仁术”的具象表现。
1963年春夏,华南地区遭遇大旱,香港亦深受其害,被迫开始限制居民供水。然而此时的香港正处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上升阶段,遭遇缺水的瓶颈无疑是一个噩梦。面对香港的困境,周恩来主动伸出援手,批准建立深圳水库,引东江水支援香港。自1965年3月起,广东省每年向港方出售不少于6820万立方米生活用水。1979年,双方达成连年增加供水量的协议,至2000年供水量已达7.8亿立方米。供港制度从此产生,并陆续拓宽了其供应面。
地域狭窄的香港,人口稠密,最便捷的获取日常生活物资的方式就是从大陆取得。从供水开始,供港物资的种类陆续增加,逐渐形成了包括食品、水、煤炭的供应格局。目前,香港市场上90%的蔬菜,95%的活猪,100%的活牛和河鲜产品,都来自于内地,有力地保障了香港居民的日常食品消费需求。仅以食品供应链条为例,“香港近九成的食品来自进口,其中六成来自内地。而广东毗邻港澳,是港澳市场蔬菜的重要来源基地,其90%以上,每年近80万吨的蔬菜来自广东。”与内地食品安全由数个部门分段管理不同,供港食品形成了一个严格的监管链条,具体体现如下:
其一,所有供港蔬菜都需要有“出生证”,必须出自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香港方面认可的供港蔬菜备案基地。所有供港蔬菜严格实施登记制度,且必须来自注册登记的种植基地和农户。一旦发生食品事故,这种信息追溯机制能够快速地找到生产商,解决问题并消除隐患。这就从源头上增加了食品供应商的的安全压力,降低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
其二,形成独立的食品供应系统。大陆对供港食品实行出口配额管理,由商务部在每年年初制定各项供港物资的出口配额任务,并分配到各省市进行生产。但这并不意味着由政府负责食品的生产,而是由市场上的企业来进行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和市场供应。这套系统相对封闭,生产目的性很强,增大了供港食品的安全系数。
其三,实行严厉的监管手段。内地检验检疫部门和香港食物安全中心共同负责供港食品的监管,监管机构职能集中,权责统一。以深圳检验检疫局为例,其配合国家质检总局的政策就制定了十项严格制度以确保供港水果卫生安全。在供港食品模式中,在严厉的监管高压线前,供港生产商一旦违规,将面临撤销供港澳资格的严重后果。
然而,供港食品之所以要求严格,并不是内地刻意而为之,而是因为香港的食品检验要求本身就非常严格。“香港按照风险大小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风险管理,对最低风险的一类至少每12个星期检查一次,对中等风险的一类至少每8个星期检查一次,对高风险的一类至少每4个星期检查一次。”来自内地的食品要获得香港准入的通行证,就必须实行香港方面的严格标准。另外,供港制度并非无偿“供港”,供港物资的提供者是市场企业,这是基于市场环境下的正常买卖行为。如果内地不肯供应,香港并非就活不下去,依然可以向其他国家和地区进口物资。
长时期以来,官方一直强调,保障供港食品稳定安全是政治任务,这给内地居民一种供港物资是“特供”的错觉,也使得部分内地居民留下“供港制度是特权制度”的印象。供港制度的背后主导者是中央政府,这也为这项制度蒙上了一层“特供”的面纱。接二连三的“”事件极大地激怒了内地人,对供港制度的误解也使得不少内地网友抱着“恩主”的心态,高喊取消供港制度。时至今日,供港制度是否还有继续存在的必要?又是什么造成了香港这部分年轻人对殖民地时期的留恋和盲目的排华?
香港经济地位的下降,部分港人殖民心态的残留,以及内地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是矛盾产生的重要原因。
首先,经济地位的下降。十九世纪的香港,尚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渔村。自1842年英国割占香港岛开始,香港被港英政府统治经营155年,并在20世纪逐步成长为国际型城市。大陆解放前夕,内地大量资金、设备、人才流入香港,加上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大陆遭曾到西方国家的禁运与封锁,香港成为大陆与西方世界沟通的唯一窗口,这一特殊的历史条件促成了香港在20世纪中叶的繁荣。而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的中国,沿海城市发展迅速,对香港的地位造成威胁,漫长的海岸线存在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其中最有可能对香港地位造成威胁的是上海。“大上海有着中国10%的生产力,有着雄厚的工业经济基础,有着先进的技术条件,更有着良好的商业传统和江浙两省的坚强后盾。”从1990年到2007年,上海的GDP从占香港的21.3%一跃而至占香港的77.7%,足见其发展势头与潜力。必须承认,香港的经济地位已大不如从前。
其次,港人的心理不平衡和殖民心态的残留。回归之后的香港立刻遭遇了亚洲金融危机,经济发展遭到重创。加上内地的经济发展状况逐渐赶上甚至超过香港,部分香港人开始怀念起港英统治的时代。与此同时,内地的经济实力大大增强,前往香港旅游观光的内地居民也逐年增加。然而在部分香港居民眼中,内地人还是一副“暴发户”的形象,加上部分内地游客确实素质不高,做出有辱形象的事,更增强了这部分港人的优越感。内地游客前往香港大量购物、内地居民前往香港生产被认为侵占了香港人的资源,引起港人不满。
此外,频发的内地食品安全问题引起的内地居民不满。近年来,珠三角的某些超市开始销售“供港蔬菜”,受到消费者的热捧,原因就在于供港食品的监管力度更严,安全性更有保障。难道仅仅是因为两地的食品监管标准不同?“2011年《中国的对外贸易》白皮书中显示,2010年中国出口美国、日本、欧盟的食品安全率也非常高,达99.5%以上;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内地食品安全率低下,事故频发!”同是一个国家的公民,为何作为特别行政区的香港居民就能够享受到比大陆居民更有保障的食品提供?供港制度引起部分内地居民不满的根本原因在于,这更像是一种区别对待的制度体现。
然而,如前文所述,香港人多地少,第一、第二产业早已转移,居民的生活必需品必须由大陆提供。供港制度有必要长期保持下去,这直接关系到香港的社会稳定,高喊取消供港制度的网民并非真正理性的网民。香港的激进者也毕竟只是少数,这些人不能代表香港,更不可能达成目的。但这股反对内地游客、支持的激进潮流已显示出其不良影响:引起陆港两地民众间的误会,激化对立情绪,为香港极端反对派找到了提供了新的利用话题,并给了境外敌对势力制造了实施分裂、分化图谋的机会。对此,中央与特区政府必须重视,并探寻合理的解决途径。
优化陆港两地交往机制,着力解决交往难题。近年内地游客的大量入港确实对香港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反水客”中的“水客”即指来往于陆港两地的走私者,如何应对两地人民的交往给香港带来的压力是两地政府必须直面的问题。只有合理地疏导缓解这些压力,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内地游客对香港居民生活的冲击,才能从根源上化解不满情绪。
陆港两地都要加大对民众关于港情、陆情的宣传与普及。香港民间对大陆人不满的声音经过一些居心不良的人的放大,加上一些别有用心的境外媒体的大肆渲染,已对香港居民的认识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模糊了内地人对于香港乱象真相的认识。对网络上的激进声音与不实消息,两地官方要及时澄清网络谣言,发布事实真相,引导民众理性对待激进事件,防止事件继续发酵扩大。另外,要严惩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公共财物的激进分子,震慑这些破坏两地关系稳定者。
逐步提升内地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内地食品安全问题的频发,让不少内地居民对内地的食品安全失去信心。供港制度本不是“特权制度”,但与内地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一对比,难免让内地居民心生不平,造成“我们省吃俭用把最好的都留给你们”的错觉。大陆居民对供港食品的热捧反映了内地不健全的食品监管现状,也是造成部分网民对待激进事件更加激进的推手。
尽管香港社会长期存在着激进的声音,但我们要清楚地知道,绝大多数港人是爱港爱国的,绝大多数内地居民也能够理性看待这一系列风波。两地人民交往中存在误解与隔阂是正常现象,加以合理的引导与解释就可以帮助两地人民认清事实与真相,化解矛盾。供港制度是一项“仁政”,它极大地保障了香港居民日常生活的稳定与香港经济的发展;供港制度又不是一项“仁政”,因为其本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业供给制度,并不是一项特权制度。评判一项“仁政”是否得当的方式不在于施政者得到了多少回报,而在于它是否切实给民众带来了切实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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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长期的发展,西方在民族主权国家的边界内形成了一整套政治、经济、社会力量相互倚重、彼此制约的制度。经济全球化打破了民族国家的边界,释放了其中经济和资本的力量,使之在缺乏社会和政治力量制约的条件下相对自由地发展,给世界上很多后发地区带来了发展的机遇,同时也必然地导致分配不公、贫富分化、资源破坏等“市场失灵”现象。特别是金融业全球化和无限制发展,使得世界各种力量出现严重失衡并引发危机,进一步冲击了西方以民族国家为主要边界的政治和社会制度,使之进入一段艰难的调整变革时期。
西方国家政治和社会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一段漫长的历史时期,期间围绕着资格(如财产、教育程度、种族、性别等)和权力进行过多次博弈。英国经过多次选举法改革,才逐渐取消了对选举权的限制,在社会组织不断发展的条件下,形成以“普选权”为特征的政治制度,并在20世纪后半叶通过对自由资本的规范和对社会的干预,形成了以民族国家为边界的现代社会福利国家制度。西方其他发达国家或多或少地效仿了这种制度,形成西方政治社会制度的基本框架。这一框架通过以宪法为主体的法律制度得到贯彻落实,基本内容包括:以政治竞争和政权轮替为目标而动员社会的选票政治,在政治组织机构上实行立法、行政和司法的三权分立以及相对“中立”的职业文官制度。
1.通过选票政治实现政党竞争和政权轮替。欧洲是政党政治的发源地。从17世纪英国议会中围绕王位继承问题出现的派别,发展到当今活跃在各国和欧盟政治舞台上的政党,政党政治无处不在。政党是组织和动员社会的主要政治力量和政治组织形式。政党政治以竞争为主要手段,以掌握政权为主要目的,在多数西方国家建立了两党或多党轮流执政的政党体制,使不同的社会利益和诉求在竞争中得到表达,并借此保持政局的相对稳定,防止执政党腐败,并提高政治制度的合法性。在竞选中获胜的政党不仅可以通过执政地位贯彻自己的政策主张,而且可以获得立法的优势地位,从而影响国家发展方向。因此,政党一般将其工作重点放在选举活动上。为赢得选举胜利,各政党都全力以赴,推选候选人,制定竞选纲领,筹集竞选经费,想方设法进行竞选活动,以赢得选民支持。选民也通过对于执政党的选择表达自己的意愿。但是,由于选票政治需要调动大量的资金用于拉选票,所以它实际上已经脱离了人民的意志而成为资本和利益集团的工具。
2.三权分立政治组织结构 。现代西方国家议会制度的核心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相互制衡,其根本目的在于使政治权力受到有效控制。但是,在当今西方社会,“三权分立”已经不能准确地反映社会政治现实,媒体的独立地位和广泛影响力已经为其赢得了“第四权力”的称号。同时,在所有权力机构中,议会的作用也相对突出。议会又称国会,是现代西方国家的代议机构。它由人民通过普选产生的代表组成,以“表达全体人民意志”自居,一般享有立法权、预算权和行政监督权,因此地位十分凸显。以“议会制”国家英国为例,议会是英国的最高立法机关,议会负责制定、修改、补充和废除法律;议会是行政权力的来源,一旦议会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案,内阁必须辞职;议会还负责审议和批准政府的财政预算和财政决算。
3.政治上相对“中立”的职业文官。文官是职业公务人员,与通过随执政党更迭而获得任命的“政务官”不同。该制度为东印度公司从中国引入加以改造,以防止“政党分赃制”的弊端。其基本特征包括:公开考试与择优录用、严格考核与论功行赏、无过失终身任职、在政党政治方面保持“中立”等。职业文官是西方国家权力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比利时从去年6月13日国会选举无法产生绝对多数后,无政府状态持续超过一年,刷新了吉尼斯世界纪录。尽管没有政府,但比利时政局仍然稳定,各项工作仍有条不紊地进行,其根本原因在于文官体系的支撑。
二战之后的西方国家制度是主权国家边界内的一整套政治、经济和社会力量相互促进、彼此制约的系统。卡尔·波兰尼在《大转型》(1944)一书中的认为,经济发展可持续性的关键在于经济与社会和政治力量保持内在关联和有机协调,而脱离社会约束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最终难逃危机的厄运。
波兰尼的贡献在于,指出在市场经济不断扩张的同时,社会也会奋起保护自己,各种反对市场的力量不断对市场原则的扩张进行抵抗和限制。社会保护运动的宗旨在于重新实现社会对市场的控制,或将市场的作用限制在社会能够控制的限度内,避免市场的恶性膨胀导致人类社会走向自我毁灭。市场越是发展,社会就越是试图保护自己。一旦社会保护本能启动,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张力就会增大,社会保护运动会直接冲击市场发挥效力的体系,并最终摧毁所谓的自我调节的市场。自我调节市场的扩展和社会自我保护机制的共存与矛盾运动构成波兰尼特别关注的社会“双向运动”。
在波兰尼看来,市场经济绝不是自然产生的,是国家把分割的地方市场统一成国内大市场。同时,国家也从市场自由化方向获得资源和力量,并伴随市场而共同成长,是商业革命引发的新创造。市场是必要的,但是市场必须嵌入社会之中,与社会保持和谐发展,而国家则应当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积极和重要的角色。市场的发展、推动与调节都需要国家的帮助。受损的市场自我调节导致了政治干预。当贸易周期无法实现,就业也无法恢复……政府就必须对这种紧张作出反应。国家采取干涉行为的程度取决于政治领域的格局和经济不景气的程度。同样,解决市场化发展所引起的问题同样也需要国家的作用。市场与社会的关系是一种张力关系,国家在市场和社会的“双向运动”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国家通过引入新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来限制市场的扩张和社会的反对力量,以保证社会正常的秩序。简言之,真正的市场社会需要国家在管理市场方面扮演积极角色。因此,国家、市场与社会三者的关系是相互制约的。
波兰尼对于西方社会的观察是富有深刻洞见的。今天世界发生的一切似乎都在显示,波兰尼所描绘的“19 世纪的社会和政治历史看上去又要重演,不同的只是今日的舞台已经大大扩大了”。 波兰尼的分析反映的是以民族主权国家为边界的时代特征,而自我调节的市场机制已跨越国界,经济全球化运动正以惊人的速度在世界范围内快速扩张。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改变了人们传统的经济生活,把世界各国纳入了一个统一市场和统一行为规范下的经济体系之中。经济活动在扩大的边界内进行,但是社会和政治活动却仍然局限在民族国家的边界内,对市场的肆意行为无法形成制约。西方社会花费了几个世纪才形成的三者相互制约的体制就这样出现了失衡和不对称的状态。具体来讲,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大利益集团。从20世纪90年代起,跨国公司迅速发展成为世界经济行为主体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私人资本不仅富可敌国,而且权可敌国。跨国公司在公司经济规模、雇员人数、经营地域发展战略等方面的迅猛发展,使其成为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主要组织者和承担者。在经济、政治的各个领域,跨国公司正在越来越多地代替传统的民族国家行使各种权力。跨国公司逐渐脱离国家,成为国际舞台上的重要行为者,它们要国家在国际上代表它们的利益,却通过向国外转移资本而摆脱国内的再分配义务。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它们往往通过各种手段或直接或间接地对民族国家的政府施加压力,影响政府的决策。作为利益集团的典型代表,跨国公司对政治决策过程进行广泛介入,已成为现代民主体制中重要的利益协调者和社会动员者。欧盟内利益集团的游说对象不仅包括国家和超国家两个层级的议会,也包括专家小组,还包括欧盟委员会或部长理事会。美国的利益集团为了左右政府决策,常常使用内部游说、影响选举、外部游说、提起诉讼等几种主要策略对议会、行政和法院施加影响,参与美国的立法过程、行政决策和司法审判。
2.力量失衡导致的贫富不均日益加剧。强势和全球化的资本与弱势和民族化的社会力量之间的不对称关系导致分配领域里权力向资本大幅倾斜,并进一步导致全球范围内的贫富悬殊,西方发达国家也未能幸免。据统计,英国最富裕的10%人口的人均资产价值为85.3万英镑,最贫穷的10%人口的人均资产只有8800英镑,相差几乎100倍。美国0.1%高薪族占据了全国总个人收入逾10%,他们平均每年收入逾170万美元。相反,基层人员的收入数十年来不升反跌,造成美国自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收入差异。在2008—2009年间,法国最贫困家庭的生活水准持续下降;而同期,那些最富裕家庭的收入却继续上升。底层生活水准下降的同时贫困人口也随之增加,共增加了33.7万人,达到817万。生活在贫困线之下的法国人增加了0.5%。市场机制将劳工和移民带出了世代生存的土地,去追逐工作和富裕,从而加剧了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失衡的局面,积累起越来越多的社会不满情绪,罢工抗议浪潮迅速席卷欧美各国。英国《独立报》评论认为,这些抗议行动预示着自1968年革命狂热以来最大规模的公众反抗斗争的开始。“占领华尔街”运动现已蔓延到美国多个城市。这场抗议活动受到了“阿拉伯之春”抗议运动的启发,目的是反对经济不平等和1%的特权阶层。它的口号“我们都是99%”现在已经为全球各地这类行动团体所采用并有进一步向全球扩散的趋势。
3.政治制度出现空前重负。全球市场和民族国家之间的力量失衡引发的各种问题在许多西方国家变得越来越突出,政治制度出现空前重负,经济社会和政治相互促进和制约的格局变成了相互抵消和限制的格局。
首先,欧洲福利社会通过影响政治而获得的经济福利由于资本的外流和全球性的竞争而难以为继。西方发达国家一方面要通过寅吃卯粮、高筑债台来维系入不敷出的福利财政,另一方面又要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抑制过高的劳动力成本,使本国的产品恢复国际竞争力。这种处于腹背受敌的状态,引发了大量的社会不满和抗议,从而加剧了政治制度的脆弱。
第二,反映社会情绪的媒体加入了批评政府的行列,并且通过优化了的传播媒介和渠道,使对政府的批评能够快速扩散、加倍放大,有时产生“蝴蝶效应”。在德国,媒体对默克尔政府政策的诠释极大地削弱了她的执政能力,她领导的政党已经在六次地方选举中失利,基民盟及基社盟目前在选民中的支持率跌落到32%。英国媒体对政府也批评不断,认为联合政府面临着内忧外困:经济疲软、医疗保障制度和刑法制度改革的急速转变、利比亚战争等使得局势对联合政府来说十分困难。有调查结果显示,英国民众对反对党工党的支持率为41%,对执政的保守党的支持率为35%,对执政联盟中的自由民主党的支持率为13%。在欧盟其他国家内部也孕育着各种不满情绪,包括对北约军事力量的过度使用。可以说,由于多重社会失衡的出现,西方社会内部的多重不满也在生成和蔓延。
第三,极右翼民族主义抬头,在选举中得票率不断上升。当国家化的政治力量难以应对全球化的市场时,一种选择就是重新固化民族国家的边界,重弹狭隘民族主义的老调,进而制止外来移民的涌入,煽动民族主义情绪,实行保护主义政策等。还有一些极端势力采取更为激进的手段来表达自己的不满。从伦敦骚乱到挪威袭击爆炸事件,这些都表明整个西方社会矛盾凸显,民众不满情绪已经发展到比较严重的程度。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许多国家纷纷组建或发展区域性经济集团,走区域一体化道路。从一定意义上说,欧洲联盟成员国希望通过一体化形成一种新的有保护的边界,一方面通过欧盟大市场的建立,使资本和市场的力量获得比民族国家更大的自由活动空间;另一方面则对外采取保护措施,对内力促提高竞争力,让欧盟市场内的社会和经济力量重新达到某种程度的平衡。欧盟的组织结构恰恰体现了经济、政治和社会力量不平衡的状态。 具体地体现在各个不同领域里的不同权能。
1.欧洲经济一体化。欧洲一体化是从经济领域开始的,通过一体化、关税同盟和共同市场的建立,放大了欧洲国家的经济边界。特别是关税统一,明显有别于外界的“欧洲经济”区域开始形成。同时,在农业、竞争政策、对外贸易等领域建立共同政策,为各国间的商品流通提供保障。其次,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欧洲单一法令》在共同体的新边界内建立了统一大市场,促进商品、服务、资本和人员的流通。最后,经济与货币联盟的建立。欧元的启动意味着货币层面的一体化最终实现。此外,欧盟还设立了欧洲央行与央行体系,并确立了四项标准,以规范通胀率、财政赤字、汇率与长期利率。欧洲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化,使成员国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逐步向欧盟一级转移和共享主权权利,基本完成了经济力量对传统国家界限的突破,使得经济要素能够在大欧盟的范围内重新配置,从而创造新的财富。这一经济规律也是欧盟不断扩大的内在逻辑。
2.欧洲政治一体化。作为一个里程碑式的条约,《罗马条约》在政治上完成了欧洲一体化目标、内容、机构及其职能的最初设计。从《罗马条约》到《里斯本条约》,欧洲政治一体化在不断推进。从某种意义上讲,欧洲一体化是一个政体创建的过程。但是,政体创建却远不像共同市场建设那样顺利。民族国家作为最终决策者的力量一直在影响着主要权力向欧盟的让渡。在这种情况下,欧盟采取了多种妥协形式,设立权能不同的各种政治机构,以应对一体化程度不同的各种功能领域,如在对外经济贸易领域里具有超国家权力的欧盟委员会、欧洲法院,在各种决策中实行一票否决的各成员国政府和部长理事会、名义权力的增长超过实际权力增长的欧洲议会,以及保留了多种权力的各国政府,及正在发挥作用的次国家机构、私人机构、非政府组织等。与经济力量相比较,欧盟的政治架构显得分散和杂乱,往往很难形成对经济力量产生促进或制约作用的合力。
3. 欧洲社会政策。欧盟的民族福利国家制度与统一大市场体制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常常出现相互抵消的势力。市场的扩大本来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就业岗位的创造和经济福利的提升。这些积极的现象在欧盟发展的历史过程中都曾经出现。特别是早在《罗马条约》中就预先将“经济和社会的进步”以及“不断改善生活和就业条件”作为一体化发展的目标,在此后的发展中,欧盟又不断地提高社会政策目标,强调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在工人的生活条件与工作条件的改善,健康与安全,工资平等,同工同酬,事故与疾病的预防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在职业培训、成人教育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政策要求,致力于“共同欧洲社会模式”的建立,但是,由于社会政策领域最核心的权力——通过国家税收手段和社会保险方式进行大规模的社会再分配,依然留在民族国家手中,而民族国家的社会组织也是通过向本国政治制度施加压力而获得利益,这种游戏规则与一体化和全球化的经济产生了严重的脱节。
如前所述,二战之后的西方政治体制是主权国家边界内的一整套政治、经济和社会力量相互促进、彼此制约的体系。经济全球化打破了边界的限制,欧洲一体化则试图建立起新的边界,使失衡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力量重新达至平衡。但是在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中,政治、经济和社会力量却呈现出了不平衡发展的状态。欧洲一体化是经济的巨人,政治的矮子,而社会对经济来说仅仅处于补充和从属的地位。对于欧共体早期成员国而言,政治一体化是一个比经济一体化更高的战略目标。欧洲的战略家们的意图是在更高的层面上创造一个政治经济和社会相互平衡的体制。但事实上,这个过程要比“规划”艰难的多。所以就根据不同的功能领域而形成了多层治理的、 “特殊体制”和在许多领域里都没有通过政府进行治理的特殊的“欧盟治理”模式。这种治理体系仍处于动态发展之中,且非常软弱。一方面,由于多个行为体参与决策过程,且成员国国家利益各有不同,加之缺少权威的政策制定中心,欧盟以寻求共识为主的决策过程困难重重、效率低下。另一方面,决策权的多层面和多领域分配使其很难接受民主监督,合法性缺乏问题一直困扰着欧盟。
但是,由于经济权力的转移,欧洲传统的民族国家也无法像过去那样行使职权。在本质上,欧洲国家的政党政治有与美国相类似之处,各党派可以为了选票,不顾国家和民众的利益,在削减赤字、加税和增加债务上限的问题上争论不休,也为了选票实行债务财政,寅吃卯粮,将危机尽量拖延给下任政府。但是欧洲与美国不同点在于欧盟的存在和民族国家权力的削弱和转移。
随着欧洲一体化的深化,统一的欧洲大市场逐渐形成,欧洲联盟的经济职能不断扩张,而相应的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却仍掌握在民族国家手中。尽管欧盟所介入的政策领域的范围随着一体化的发展大大拓宽,但总体而言,欧盟介入程度还远未达到主权国家政策领域的深度和广度。例如,与欧元统一共同货币政策不相称的是,欧盟目前实行的仍是分散化的财政体系安排,区内财政政策的各项功能主要是通过各国分散化的财政政策来实现的。其中的结构性问题在于:欧盟和欧元区的经济动力要求更加统一的政治支持,而政治动力却必须来自于利益不同且组织分散的成员国。因此法德两大国这对“欧盟的双引擎”总是要作为推动欧洲一体化继续发展的动力,否则欧洲发展缺乏了政治动力就会陷入更大的失衡。
上面讲到,进一步实现政治一体化的社会代价在现阶段是巨大的。这个状况在欧盟发展早期是相反的。在外部经济条件良好的情况下,欧洲的扩大和社会都意味着机遇的增多,资源的配置合理和福利的增长,不仅资本获利,而且民众的福利也可以增加。但是目前的情况是:在内部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很大,福利支付方式很不同的欧盟成员国之间寻找平衡,而习惯了传统组织方式和社会福利的各国民众并没有产生均贫富的“欧洲认同”,也没有强制性的政治力量可以强行执行,法德领导人,以及所有支持财富以某种方式转移的政治领导人都会面临社会反对力量,从而形成了一个难解的“结”。
所以,从结构上来看,西方发达国家(这里主要介绍的是欧盟,北美问题虽然简单,但性质雷同)的病根在于市场边界的扩大带来的传统国家边界内部经济政治和社会力量的失衡,实行西方民主制国家的选民为了自身的利益通过选票向政府施压,但是政府支持、规范、干预大市场的能力都被削弱了,这中间就出现了断裂。有些政府选择支持本国大企业到世界市场上竞争,这将加剧世界经济和政治的紧张局势,出现类似波兰尼描述的世界大战前的态势。我们预测,在世界各种力量找到制度平衡之前,西方社会要面临15-30年的调整动荡期。
欧洲国家试图通过一体化来应对全球化带来的若干挑战,但是欧盟体制应对危机和冲击的能力却非常有限,政治和社会体制改革面临多重问题。选票政治在民族国家内已困难重重,而欧盟治理体系的局限及其权能的不足则将制约欧盟的未来发展。建立适应大市场的大政府,使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关系重新达到相互平衡的状态还任重道远。欧盟在未来很有可能还要经历很长时间的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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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政策学者十分关注对政府可以用来实现其目标的各种基本工具或用具的理解。他们的兴趣从最初的归纳性创建有关通用性工具的广泛列表以供政策分析者使用,转移到对工具的各组成元素的更简洁的、但仍然有用的规范的发掘努力上。从通用性工具到完全规范化政策的转移,需要设计者不仅仅了解基本的组成元素。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西方人性基础上制度设计的政治哲学分析相关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西方人性基础上制度设计的政治哲学分析全文如下:
【内容提要】制度优于人性是西方政治哲学的一个基本观点,也是邓小平政治制度哲学的鲜明特色。西方性恶论基础上的制度设计不无启示,中国传统性善论可能是人治的痼疾。法德兼治是符合人性发展的制度安排。
【摘 要 题】制度设计
【关 键 词】制度/人性/政治哲学
【 论文正 文】
政治哲学是政治科学家形成概念、模式、远见、理论和方法的理论基础和有力武器。西方政治哲学中建立在性恶的人性预设基础上的宪政制度设计,对我国实施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方略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西方政治哲学是关于政治价值、政治现实的实质、政治分析的知识假定的思想体系,具有规范性、解释性、分析性等特点。在研究论题方面,政治哲学与实际问题、政治性的道德问题有关;在研究对象上,政治哲学坚持以国家为中心的研究取向;在研究方法上,政治哲学遵循规律和制度研究方法,即从一定的原理和原则出发描绘政治发展的趋势,阐明政治价值,为社会政治建立规范。施特劳斯说:“政治哲学就是要试图真正了解政治事物的性质以及正确的或完善的政治制度这两方面的知识。”(61)可见,制度和人性是政治哲学的基本视野和范畴。
西方政治哲学的一个基本观点和共识就是制度优于人性,一种重要的理论分析框架就是性恶论基础上的制度设计。
1.柏拉图由道德“理想国”转向崇尚法律。
崇尚法律是柏拉图晚年思想的特征。在这之前,他先是把理想国的监国者——哲学王置于整个城邦社会政治结构的核心,垄断城邦的所有政治权力,实行绝对的人治。在他看来,一个具有真知的统治者是用不着法律的,统治者应该是善的化身,治国的手段应该是道德教化,国家的任务是实现德行,国家的目的在于善。但“三十寡头”暴政和苏格拉底的死,使他修正道德治国,从人性的角度说明法律的必要性,自己戏称为“一个老人清醒的消遣”。他说:“人类必须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否则他们的生活将会像最野蛮的野兽那样坏。”(12)“人性总是把人类拉向贪婪和自私,逃避痛苦而毫无理性地去追求快乐。”“不能过分相信统治者的智慧和良心,即使是一名年轻英明的统治者,权力也能把他变成暴君。”“国王的权力只有有所限制,他才能长久地保持这权力,从而限制其他人。”(21)
休谟精辟表述过这样一个观点:“政治作家们已经确立了这样一条准则,即在设计任何政府制度和确定几种宪法的制约和控制时,应把每个人视为无赖——在他的全部行动中,除了谋求一己的私利外,别无其他目的。”(117-118)孟德斯鸠大声疾呼:“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说也奇怪,就是品德本身也是需要界限的!”“从事情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154)麦迪逊也说过:“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治有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在组织一个人统治人的政府时,最大的困难在于必须首先使政府能够管理被统治者,然后再使政府管理自身。
毫无疑问,依靠人民是对政府的主要控制;但是经验教导人们,必须有辅助性的预防措施。”(264)杰弗逊说得更直截了当:“自由的政府,不是以信赖,而是以猜疑为基础建立的。我们用制约性的宪法约束受托于权力的人们,这不是出自信赖,而是来自猜疑。……因此,在权力问题上,不是倾听对人的信赖,而是需要用宪法之锁加以约束,以防止其行为不端。”(22-23)这样的共识,一方面是由于我们无论怎样善良和聪明,毕竟是“脆弱的人”,政治统治者并非十足的“善”或“智”,我们对其善德和智慧可以毫无保留地加以信赖的政府在现实中也很难找到,政治思想家不得不从一开始就应正视出现坏政府的可能。另一方面是因为人具有二重性,是自然和社会的统一,但“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了人永远不能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摆脱得多些或者少些,在于兽性和人性程度上的差异。”(140)所以,坏人是如此,好人也不例外。人类社会正常秩序靠得住的是制度,而不是人性。
3.“一切政治问题都是制度问题”的命题,是当代新自由主义、批判理性主义者波普(1902-1994)一针见血提出来的。
波普认为,“大多数人的统治”之说不能成立,它不仅会导致“民主悖论”,还不符合现实,因为统治总是少数人的统治,从来没有过人民自己统治自己;即使多数人的统治是可能的话,多数人的权力也并非必然就是合理的。因此,民主的核心不在于由谁来统治,也不是所谓的多数人统治的制度,而是政治的科学方式的体现和合理化,是被统治者能够批判并推动统治者的一种方式,是人民能够有效地控制统治者的权力的一种制度。在他看来,国体重要,政体(形式、程序)更重要。他说,不要认为只要有好的统治者或优秀的统治阶级就能解决一切重大政治问题。“我们需要的与其说是好的人,还不如说是好的制度。……我们渴望得到好的统治者,但历史的经验向我们表明,我们不可能找到这样的人。正因为这样,设计使甚至坏的统治者也不会造成太大损害的制度是十分重要的。”(491)任何好的统治者也可能受到权力的败坏而滥用权力,但好的制度则可以使被统治者对统治者施加某种程度的控制,使其不得做于民有害的事情。他在1963年就能有这样清晰的语言概括,值得深思。
由此可见,性恶论基础上的制度设计、制度优于人性构成西方政治哲学“不变的风景线”。
邓小平有一重要视角,就是对社会政治中存在的问题“都要当作制度问题、体制问题提出来,作进一步的研究。”[9](288)“考虑从制度上解决问题”。[9](349)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邓小平的政治理论,是一种政治制度理论,他的政治哲学,是一种政治制度哲学。[10]
邓小平用“制度”根源解释了““””,同时也形成他的政治制度哲学。众所周知,““””结束后,当时的局势严峻,千头万绪,邓小平两大历史性贡献之一,就是领导全党总结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纠正““””的错误,坚持科学地认识和评价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说明:是制度决定人而不是相反;制度思维必须代替人性思维、个人崇拜。邓小平这一科学而深刻的制度理论分析框架,既解释了历史,又创造了历史。
在1978年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第一个宣言书中,邓小平就明确指出:“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9](146)领导人说的话不是“法”,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不能叫做“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不能跟着改变。它隐含着告诉人们,避免““””悲剧,靠的是制度和法律,而不是领导人(人性),是制度决定领导人,而不是领导人决定制度和法律。这一思想由于其智慧的光芒而被吸收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中。
针对当时有些同志把许多问题都归结到毛泽东个人品质上,邓小平十分精辟地指出:““””的发生和发展,有着更深层次的根源,这就是在我们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上存在着一些根本的缺陷。他在指导《决议》时指出:“过去有些问题要由集体承担一些,当然毛泽东同志要负主要责任,我们说,制度是决定因素,那个时候的制度就是这样。那时大家把什么都归功于一个人。有些问题我们确实也没有反对过,因此也应当承担一些责任。”[9](333)“单单讲毛泽东同志本人的错误不能解决问题,最重要的是一个制度问题。毛泽东同志说了许多好话,但因为过去一些制度不好,把他推向了反面。”[9](298)他还结合红军时代中央革命根据地打AB团历史讲到,实际上,不少问题用个人品质是解释不了的。即使是品质很好的人,在有些情况下,也不能避免错误。客观上,环境紧张,主观上,脑子发热,分析不清,听到一个口供就相信,有个没有经验的问题。毛泽东说过,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显然那时他认识到有比品质更重要的根源。
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再一次反思:“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9](336)“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9](297)在回答意大利记者“怎样才能避免或防止‘“”’这样可怕的事情”提问时更是一语中的:“这要从制度方面解决问题。”[9](333)是制度的好坏决定人的好坏,而不是与此相反;更重要的是人的好坏掩盖了制度的好坏。
邓小平认为,我国实际存在着的领导职务终身制“是我们制度上的缺陷”,“这不是一个人的问题,是整个制度的问题”。[9](350)如果制度上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在相当长的时间,让一个国家的命运建立在一两个人的声望上面,是很不健康的,很危险的,难以为继的。“不出事没问题,一出事就不可收拾。”[11](311)这充分说明,在邓小平的视野中,制度已成了他思考和解决社会政治问题的基本框架。在1992年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第二个宣言书中,为使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动摇,他把它提到制度的战略高度予以强调:“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只有坚持这条路线,人民才会相信你,拥护你。谁要改变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老百姓不答应,谁就会被打倒。”所以“军队、国家政权,都要维护这条道路、这个制度、这些政策。”[11](371)领导人可以改变,但道路、制度、政策(法律)不能变,这同1978年说的思想是一致的,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追求的基本特征。
邓小平亲身感受了““””的人治,以不同性恶论的“路径”和分析角度得出与波普同样的结论:与其说需要好的统治者,不如说需要好的制度。
我们知道,建立在性恶论基础上的制度设计,背后隐含的是对人性堕落、道德沦丧的警觉和无奈,而且西方宪政的理念与制度设计,是建立在预设的人性缺陷的基础上的,因而这种制度设计本身必然是有缺陷的。它背离了这种制度设计最原始的意义,即通过对权力的限制达到对权力的保护。但这种制度设计充分实现了对权力的规范和制约,有效地达到了限制公共权力的目的,这一点正是我们缺乏的,应实事求是地承认。
因为一则西方政治哲学的这一分析框架:建立在性恶论基础上的权力分权和制衡思想凝聚着人类政治文明的科学认识成果;二则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而建立在性善论基础上的权力分权和制衡体制,有可能重蹈中国古代“德主刑辅”的传统人治老路。现代民主政治所要求的是以“制度”为主导因素的制约机制,而以“人”为主导因素的制约机制,把对权力的制约,完全放在了“人”的因素上面,它与现代民主政治所要求的权力监督与制约是格格不入的,这种模式实行的结果,是更深层次的集权专制。[12]笔者认为,能否充分吸取制度的性恶论角度这一合理内核,当前极具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当然,性善论基础上的制度预设,更多地是从积极方面鼓励人们、尤其是掌握政治权力的人通过自我的道德修养,防止政治权力被滥用,其主观动机是好的。建立在性恶的人性预设上的制度安排,能够有效的实现限权与法治,但并不能真正地实现人的善良本性的回归;只有正视人性缺陷的同时,看到人性的另一面,在压制人性中最坏的可能基础上,调动、鼓励人性中最好的东西,从而在权力行使过程中真正做到合乎人的善良本性与愿望。这应当是现代宪政主义追求的目标。
但是,性善论的弊端在于它无视人性缺陷的一面,一厢情愿地认为仅仅依靠人自身的道德修养,就能够对权力的滥用进行有效地防范。它本质上与法治相对立,为人治权力演变为专制统治提供了人性基础。[13]这一点,对中国人来说尤其不能忘记。如果说性恶论基础上的权力分权和制衡制度设计对法治国家建设极具现实意义,那么性善论可能是人治退出历史舞台的顽疾。
依法治国,同时以德治国,是人类政治文明的继承和发扬。“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和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14](135)因为“承担这些立法、司法和行政事物的,当然不会是人以外的神。在这里,德治主义又可以被赋予新的意义,即并不希望产生一位圣明天子,而是对分担三权的‘治者’必须有‘德’的要求。在法被要求伦理化、而运用法的法学家们亦被要求高度伦理性的今天,有必要在新的意义上把握法治主义和德治主义,并使两者相辅相成。”[15]日本学者1998年提出这一“法治与德治两极互补”构想,是富有启发意义的。
我们不是说个人的品质、性格不是问题,而是说讲这些东西不能教育人民群众。每个人都有他的品格,品格里面都有好、不好的方面,假如强调了不好的方面,就如同赫鲁晓夫批评斯大林一样,苏联人也认为没有讲出个道理来。几十年的历史,光用性格解释不了。法国著名作家雨果写的关于法国大革命的作品,充满了对拿破仑第三的仇恨,其阴险、狡猾描写得淋漓尽致,却没有把那段历史解释清楚。而马克思而不同,他以广阔的视野、深刻的观察和分析,写出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政变这部历史名著,对这段历史作了科学的解释。恩格斯说得好:“主要的人物事实上代表了一定的阶级和倾向,因而也代表了当时的思想。他们行动的动机,不是从琐碎的个人欲望里,而是从那把他们浮在上面的历史潮流里吸取来的。”[16](12)
制度教育人、塑造人。制度既是人生存的保障和规范,又是影响人发展和实现其才能的重要因素。“制度告诉个人能够、应该、必须做什么,或是相反。”[17]这种限制或制约是维持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必备条件。罗尔斯也认为:“社会的制度形式影响着社会成员,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他们想要成为的那种个人,以及他们所是的那种个人。”[18](285)就经济制度来说,它不仅仅是一种满足人们现存欲望和抱负的制度图式,而且也是一种塑造人们未来欲望和抱负的方式。马克思其实对制度决定人性有精彩的论述:“专制制度的唯一原则就是轻视人类,说人不成为其人……专制君主总把人看得很下贱。他眼看着这些人为了他而淹在庸碌生活的泥沼中,而且还像癞哈蟆那样,不时从泥沼中露出头来。”“专制制度必然具有兽性,并且和人性是不相容的。”[19](411-414)
邓小平反对从人性上挖掘““””、毛泽东晚年错误的根源,并不等于他回避、掩盖毛泽东的错误,更不等于他忽略品格重要性的制度思考。他要求《决议》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同时,“一定要毫不含糊地进行批评”。他提出“四有”人才,首先是“有理想、有道德”;干部四化也是先得“革命化”。这说明邓小平政治哲学包含着道德的前提。
邓小平说过,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做好,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在制度问题上,道理一样。制度不是万能的,这是东西方的共识。美国法律哲学家博登海默说:“由于始终存在着这样一种危险,即人们在运用一些服务于有益目的的制度的时候有可能超越这些制度的法定范围,所以在某些历史条件下可能会发生把管理变成强制、把控制变成压制的现象。如果法律制度为了限制私人权力和政府权力而规定的制衡原则变得过分严厉和僵化,那么一些颇有助益的拓展和尝试也会因此遭到扼杀。”[20](403-404)邓小平也明确指出:“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因为首先遇到人的障碍。事情要人来做,你提倡放权,他那里收权,你有什么办法?
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11](164)政治体制改革是他心中不懈的追求、不熄的圣火。在南方谈话中,邓小平更明确地表达到: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障。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要注意培养人,要按照“四化”的标准,选拔德才兼备的人进班子。我们说党的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要长治久安,就要靠这一条。靠老一代解决不了长治久安的问题,于是我们推荐别的人,真正要找第三代。可见,邓小平这里已经超越了波普:选好制度,也得选好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人与制度辩证统一,不可分割。
邓小平政治哲学的制度视角不仅解释了历史,说明制度好坏决定人的好坏,而且大大推动了中国法治代替人治的历史进程,他是法德兼治的奠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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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市场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这种合作经济的思想最初来自于西欧。19世纪中叶,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产生的生产过剩危机,整个西欧都处于改革的十字路口,于是各种互助合作组织就出现了。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国农业合作制度变迁的格局和方向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作者以中国农业合作制度及其变迁作为完整个案,从制度结构、变迁过程等方面,证实这是一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过反复交替.并渐臻二者协调配套之佳境的过程;并验证了作者提出的理论假设:只有强制性变迁与诱致性变迁协调配套实施,才能化解强制性变过带来的产权低效和“制度失败”,以及诱致性变迁难免存在的“搭便车”等问题.才能渐次形成制度变迁的最佳格局;因此,未来的农业合作制度变迁无疑应沿着这一理性路径迈进。
关键词:农业合作 诱致性变迁 强制性变迁
寻找最佳的制度结构和接近最佳制度结构的途径.一直是经济学者关注和研究的问题。对于中国农业合作制度的变迁,不少学者从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些基本理论如交易费用、产权、国家、效率等出发,集中探讨了中国农业合作中的某些重要问题,并由此对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进行了重大的创新(林毅夫.1990;周其仁,1994;郭剑波.1994;伍山林,1996)。这些学者们都自觉不自觉的借用了D·C·诺斯和林毅夫对制度变迁类型的划分,诺斯认为制度变迁是一个追求潜在利润的渐进的制度交替过程(D.C.North,1990),而林毅夫则认为制度变迁是人们在制度不均衡时追求潜在获利机会的自发变迁(诱致性变迁)与国家在追求租金最大化和产出最大化目标下,通过政策法令实施的强制性变迁(林毅夫,1989),但这并不意味着探寻最佳的制度结构只能从二者中选择其一。
新制度经济学在交易费用不为零和存在制度且制度(包括产权)并不总是有效等假定下,研究国家、制度以及制度变迁。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变迁究竟按哪一种方式演进,不但取决于意识形态、以及传统、习惯等非正式制度安排;还取决于以往的制度变迁路径的影响即以往制度变迁的方式、数量、种类以及原因等;还取决于各行为主体的表现,比如其个性与理性程度等;还取决于外部性的大小、潜在利润的多少等等。在一场强制性制度变迁中,国家以及国家信奉的主流意识形态,即在一个社会里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举足轻重。
但问题是,诱致性变迁难免外部性和“搭便车”等问题出现,可以化解外部性的国家也总在边际收益一边际成本的前提下实施制度创新,加上对严出最大化和租金最人化目标的追求,国 家导致的政策失败(制度失败)和产权的无效率是一种常见的现象(林毅夫,1989)。
因此,我们假定,在正交易费用和制度安排并不总是有效的条件下,要接近或形成最佳的制度结构,就须:
(1)应使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配套协调实施,以收取长短之效;受这一基本假定的制约,还应:
(2)使国家尽可能的保持理性,并使国家理性、群体理性符合个人理性而 不是相反;
(3)使意识形态等非正式安排与正式安排及正式安排的变迁协调而不是相反;
(4)使制度变迁既依赖既往的制度变迁路径,又要大胆创新;
(5)产权形式要趋向多样化。
我们将选择中国农业合作制度及其变迁,来检验上述假定。
(一)建国前的农业合作制度变迁
建国前的农业合作制度变迁,在根据地以外的地区,缘于国家追求增加财政收入、银行振兴等潜在收益.以华洋义赈会倡行合作救灾为开端,以1928年国民党政府合作事业指导委员会的设立和 1934年《合作社法》的出台为标志.迈上了国家单方面实施、推动制度变迁的途经。由于资金来源和规模受到较大限制、也不能有效减少农民加入的交易成本,这场强制性制度变迁致使一方面信用合作大发展,一方面高利贷盛行乡间;虽然合作社在保甲制下普及到保,而农业生产却日趋凋敝。
根据地的农业合作,主要体现诱致性待证。采取了农民自愿的方式,“民办公助”是政府行为的主凋。才溪乡的耕田队和耿长锁的合作社等都采取了灵活的资源配置形式和收人分配方案,努力寻找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的适当比例。但是,由于规模的扩大受入社农民退出权的限制和交易成本的制约,寻找合理的分配方案交易成本就很高.不合理的分配又加大了入社农民的退出行为,从而增加了组织成本,合作社的经济绩效并不理想,只能实现较小的规模经济。
可见.强制性变迁和诱致性变迁都会面临交易成本与规模扩大的矛盾,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规模扩大并不等于经济绩效提高。根据地以限制合作社的规模来减少交易费用,即在生产水平低的情况下.以追求较小的规模经济为目标的做法,是历史已经验证了的理性选择。但后来的变迁恰恰忽视了这条成功的经验。
(二)告别私有产权并极力追求“公平’(1949~1978年)
关干农业合作的重大决策形成于1953年以前。决策依据是对当时出现的两极分化、中农化、富农经济等现象的综合分析,对旧中国农村贫困状况的估计和原因探讨。以及政府强烈的想把中国引向富强的使命感;也体现对意识形态绩效的追求,对不公平增长方式的舍弃和对公平增长方式的偏好——这表现为对收入分配差别的刻意缩小和以产权的不断公有比为缩小分配差别的手段。而库兹涅茨的研究表明,“收入分配不平等的长期趋势可以假设为:在前工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的经济增长早期阶段迅速扩大,而后是短暂的稳定,然后在增长的后期阶段逐渐缩小。”约翰逊也说,“‘经济平等的成本对任何希望增长的处于发展中的经济社会来说.可能都是巨大的;待别明显的是,从历史上看经济增长的极大突发,一直是同极大的意外收益的前景和结果相联系的,所以.一个热望取得迅速增长的国家过于强烈的坚持旨在保证经济平等和公平收入分配的政策,似乎是不明智的。”因为这将限制对资本的积累和投入,而大多数情况下,经济增长必须以收入差别为前提。因此,政府当时对公平增长方式的选择,成了社会稳定的前提.但也由此丧失了不少的经济增长机会,制度创新的绩效也大受削减。这可以从合作社的产权制度变迁中看出。互助组为初级社取代,是因为其规模效益有限,更因为它依然是较完整的私有产权。当时条件下最有效的产权形式——初级社的效率尚未发挥出来就为高级社所代替,原因之一就是高级社是较完整的公有产权。人民公社取代高级社,则说明国家除了要用产权的公有化实现对社会经济资源的控制外,还要通过建立全新的、完备的社区治理机构来控制农民甚至农民的思想。
初级社既成功地分割了私有产权,又通过给予农民较完整的退出权以形成社内农民的自我实施机制,有效地化解了合作社解散的风险。初级社以使农民获得较互助组更大的剩余享益权作为交换条件.从农民完整的私有权中.分割出一部分归合作社控制的剩余控制权,以私有土地入股的形式构筑了合作社的共有产权结构;生产股份基金的交纳无疑又增加了合作社的产权权重。由于农民拥有较完整的退出权,而退出的自由度与合作社的经营风险成正相关,农民不仅可以实施对合作社的监督,使合作社的管理者努力改善合作社的经济绩效,还可以参与合作社的分配等重大制度决策。对于社员来说,拥有较完整的退出权意味着拥有较完整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这使他们可以较自由地退出.也使他们倾向于维持合作社的
稳定运转,从而自觉形成一神防范大多数社员退出以至合作社解散这一风险的自我实施机制(林毅夫,1990)。
较完整的退出权是初级社制度的关键。但形成初级社自我实施机制的还有意识形态的作用。国家借自身暴力潜能的比较优势.特别是在生产公共物品方面的规模经济优势.在农业合作之初实施了大规模的意识形态灌注.这使全新的主流意识形成了一种重要的行为规范。其内在现定之一就是支持合作社,要求农民加入合作社。这就使单个衣民退社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成培加大。
另一原因是合作社增加了对生产监督管理者的激励,给他们以较多的剩余权,如地位的改变(从地位低下的“泥腿子”到一方的领导)以及相应的收益(荣誉以及误工补贴)等(A.AAlchian、and H.Demsetz,1972)。
最重要的在于合作社是一种由私有、共有和公营组成的混合型产权结构。除了由公营带来和用于公营的公共积累产权归属不明外,每种产权都能获得其相应收益;而公共积累这时所占比例并不高,《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中规定,初级社应留全年收入的5%~10%作为公积金,1%~2%最多3%作为公益金。产权不明晰带来的负面影响并不突出。
此外,初级社既继承了由私有观念形成的标准行为,又承继了相沿已久的农民间合作互助的传统,从而借传统的“行为标准化”功能减少了交易费用。
总体来看,初级社就是马克思所说的“重新建立”的“个人所有制”。马克思曾指出:“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次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原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力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初级社的产权明晰形成了对社员和合作社的双重激励,这也符合马克思合作思想的本意。但因为它与主流意识形态的规定、国家的工业化目标和控制农村社区目标,都存在明显的距离,所以较早地被高级社替代了。
高级社使集体公有产权成了唯一的产权类型,因此,农民的退出权大受限制。而生产责任制不能解决因产权不明晰而带来的分配不合理,和由此产生的激励严重不足的问题。加上农民的意识形态、传统、习惯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公有产权的实际经济绩效并不理想。但是,国家及其代理人并没有去仔细研究产权结构及其实施机制,而是认为现有组织的规模不够大、产权公有程度不够高、国家没有控制农村社区,从而使高级社的缺陷在后起的人民公社中放大,高级社时开启的实施机制探索也受到更大程度的限制,意识形态日趋刚性,终致公社制度成为一种追逐理想的冲动,而被现实撞得粉碎。
(三) 1978年以来制度变迁的整体扫视
与改革开放前的强制性制度供给不同,1978年后的制度变迁是以初级行为主体。对潜在的获利机会的积极追求为主因的一场诱致性变迁。从大包干到乡镇企业的崛起,到股份合作制的实行,到农业产业化,制度变迁是一个不断认识获利机会、不断实现潜在收益的过程;制度变迁从发生到推广,总是一个不断“学习”——信息成本很低的借用和移植的过程;从收益分配的角度看.也是一个不断追求帕累托最优、不断接近帕累托最优的过程。
1978年以来制度变迁是一个对多种互补性制度不断选择的渐进变迁过程。各种制度间不但存在互补竞争关系,而且其间的替代也5主意寻找交易成本低的变迁路径.双轨制至今还是一种有效选择。在大包干依然发挥巨大作用的同时,产权形式和实施机制的创新日趋繁夏多样化,合作制度也成了大的制度分蘖母体。
1978年以来变迁还以初级行为主体日趋活跃、国家行为日趋冷静为表象,后者集中表现 为国家角色由市场上的运动员十裁判员员向裁判员的转换,以及主流意识形态由刚性(僵比不变)变为弹性(富有包容性和对现实的适应性)。
1978年以来的制度变迁.正因为有这些待点才会获得良好的经济绩效。但是,这场制度变迁却又明显表露出制度供给不足的弊端。在市场比进程中,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迟缓,就是农村经济制度需求难以满足的原因之一,也是合作制度创新成效有限的原因所在。
中国农业合作的道路充满曲折艰难,要面对太多的困难和复杂的矛盾。
(一)公平与效率的两难选择
直到今天,人们还在争论:合作社究竟应该是什么?不同的回答是因为对公平与效率的不同取舍。穷人希望合作社充满公平色彩,但合作社又要在竞争中求生存。所以,合作社只能是劳动者在合乎国家法律及其他制度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合作社原则实现劳动的联合和资本的联合,通过资本的集中运营和劳动的分工协作,采用按劳和按资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以改善劳动者经济状况的经济组织。
我们不认为合作社应仅有劳动的联合或以劳动的联合为主,相应合作社也不应仅仅采用按劳分配的制度。那样就会把合作社局限在劳动的联占中.把台作社的产权制度限制在公有的范围内。现实表明,没有资本的联合并以之为基础,任何社会生产将成为空中楼阁;历史也表明,把可以容纳多种产权形式的合作社局限于劳动的联合中,将合作社等同于社会大生产的一个车间,否认合作社中存在的各种经济利益和产权关系,明显是苏联模式的翻版,是对合作社内在含义的扭曲。
我们认为合作社要兼顾公平与效率。从合作社的发展史以及世界各国信奉的罗虚代尔原则中可以明显看出,合作社要发展壮大并同时对社员实行利润返还。就必须改善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制度,甚至要不断提高社员素质,充分实现效率;马克思恩格斯也讲过合作社要有自己的经济利益.要改善社员的生活,但 中国的合作社却长期奉行“无盈利主义”.致使今天人们还谈“合”色变.将合作等同于财产的归并。这就是过去将合作等同于“公平”——极度平均比的负面效果之一。可喜的是,改革开放以来,合作社已渐次恢复了其本来面目,并逐渐适应商品经济尤其是市场经济体制.日趋成为市场中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以合作原则组织起来的、生机勃勃的经济组织。合作社选择了公平与效率兼顾,就从公平与效率的两难选择中解脱出来了。
(二)意识形态流变造成的内在不协调
中国的合作思想和理论主要是一种舶来品。建国前的合作社主要依托西方的社会经济理论,建国后的合作社则访苏联模式。无疑,酉方的社会经济理论与中国农民的传统、习惯、观念之间,不仅存在距离,可能还有难以弥合的鸿沟。建国前华洋义赈会极力推行合作救灾成效甚微.原因就在于,受灾的农民并没有进行合作的理念。同样,马克思主义的合作理论要为农民所接受,也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何况,我们接受并用作指导的合作理论偏离了马列主义合作理论的精神,因此加大了实施农业合作的难度,使我国的农业合作走了一段不应走的弯路。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合作理论是灵活的.他们认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合作经济可以在一段时期内与国有经济并存.合作社有其独立的经济利益;合作社内部可暂存雇佣关系,但要加以限制;对于既是劳动者又是私有者的小生产者,不能采用剥夺的方式,而要建立各种合作社使他们逐渐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合作社只是一个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中间环节”并非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性质的因此,马克思恩格斯论述了多种合作社模式,如“合作工厂”、“合作贸易”、“合作生产”、丹麦社会主义者提出的“股份合作制”——将农民的“土地结合成一个大田庄,共同出力耕种,并按入股土地、预付资金和所出劳动力的比例分配收入”、法国巴黎公社将要建立的合作联盟、俄国农村公社中的“劳动组合关系”、当然还有马克思恩格斯伦述最多的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社。可见,经典作家并没有给出组建合作社的固定模式。
斯大林则将合作社等同于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并坚决主张用这样的合作社去取代小农经济。斯大林简单的抛弃了布哈林先发展市场关系使农民摆脱贫困再组建多种形式的合作社、要用实际利益吸引农民等正确主张,把合作社的建立与建成社会主义、实施工业化战略“全盘集体化”“消灭富农”等同起来,使苏联斯大林时期的合作化、集体化实际上变成了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安排的_运动。
由于苏联的集体化曾作为一种成功的经验广泛流传,由于中国的领导人,特别是毛泽东更多的吸收了斯大林而非马克思恩格斯的合作思想,斯大林的合作思想成了中国农业合作方面的主流意识形态.就使中国的农业合作制度的变迁不能不体现出较多的苏联模式的印痕。而中国传统的小农经济依然占主导地位,相沿千年的旧意识形态、习惯、传统都未发生太多改变,苏联模式一旦成为中国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并将决定制度创新的规模和方向时,就会与农民——小生产者依然坚持的旧意识形态(根深蒂固的私有观念等)、传统(相沿已久的劳作生活格调)和习惯(散漫悠闲的个性)相矛盾,就需要他们形成一种新的标准行为以取代相沿已久的传统和习惯。仅此一点,农业合作制度的变迁就只能是一场高交易费用的强制性变迁。
(三)改造对象——个体小生产的高度稳定性
受上述意识形态规定的制约,当时的农业合作不仅要改变人们的旧传统、旧意识、旧习惯,还要同时改造小生产、取消小生产。改造小生产任务相当艰巨.因为,自近代以来小生产呈现出的分化趋势是:解体与稳定并存,而稳定是主调。解体是因为其小规模、低水平的待性.稳定则缘于其内在的产权制度。由于稳定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制度(产权制度和分配制度合一)对国家和社区的冶理叽为来讲,是可大大节省交易成本的,它们都倾向于使其稳定延续。还由干资源禀赋的刚性制约.以及自身仅够自给的经济规模,农户便自觉的削减交易量,使初始产权的交易受到限制,由之衍生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享益权的交易成为常态。加上这种经济制度小而全,自身对外界环境有较强的抵抗能力;以及近代社会的变迁较少触及社区的治理机沟——制约小生产的政治制度.小生产的制度环境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小生产基本是稳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改造个体小生产.就不能停留在规模扩大和产权的公有比程度上.还要以社区治理机构的改变作前提。因此,这场制度变迁是大规模、高难度的,加上要面对的是千万个与小生产、传统社区治理机构、旧习惯、旧意识形态、旧传统有千丝万楼联系的小农.制度变迁的交易成本很高,为此.要么是一边累积变迁所需的费用.一边渐进的变迁;要么就一气呵成,用提高速度来减少交易费用。但实践证明,后者容易煮夹生饭,还会使强制供给的制度安排陷于无效。
(四)规模与效率的矛盾困境
从建国前的农业合作中就可以看出规模与效率的明显矛盾。那时的矛盾表现为规模过小,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扩大规模又面临因农民退出带来的高交易费用。后来的规模过度扩大,如高级社和人民公社.又产生了较高的监督费用,导致合作组织的效率难以实现。加上分配制度极不合乎帕累托效率原则,追求不伤害任何人利益的平均化分配,却使大多数人的利益受到损害,以致组织中出现大量的机会主义、“搭便车”和偷懒行为,不断侵蚀组织的制度结构并最终使之陷干无效。
(五)产权兼容性与目标单一性的矛盾
在前面我们给出的定义中,合作社可以兼有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的功能,因此.合作社必然会兼容多种产权形式。因为分配制度是对剩余权的规定.不同的剩余权必须以不同的初始产权为前提。初级社制度中就存在私有、共有、公营多种产权形式。但受主流意识形态的规定,我们组建的合作社只是以改造私有权、向社会主义过渡为目标。由此又引出一系列难题:要改造小生产、改造传统的社区治理机构。改造农民的思想等等.最终陷入了无效率的困境。解决这类问题,就需要从使意识形态富有包容性入手,营造多种产权形式竞争改进的良性状态。这是改革开放后制度变迁呈现出的喜人特征。
此外,个体分散经营带来的高交易成本,农业比较利益低下与支援工业化的任务.解决民贫与国弱孰先孰后等等.都是农业合作面临的难题。
上述难题,归根结蒂是制度变迁方式选择的问题。要化解高交易费用,国家不惜改造传统的社区治理机构.强化意识形态贯输.追求对旧政治制度、旧产权制度、旧意识形态的迅速替代。由此带来的一厢情愿,却造成制度安排的无效率状态。但如果听任制 度安排自发的创新 ,在建国前不足最低规模经济的基础上,实现最低规模经济尚是一道难题,如何满足国家追求最大规模经济以实现产出和租金最大化的愿望呢?建国后特别是高级社后的农业合作制度变迁,因规模较大而产生过高的监督成本,同样陷于无效状态。这似乎已经说明,从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二者中任选其一,都难免要陷入制度变迁方式选择上的困境。
透过1978年后以诱致性为主的制度变迁,我们看到:农业合作制度变迁中,诱致性变迁易导致供给不足、强制性变迁易忽视初级行为主体利益的难题,居然有了解除可能,这就是使初级行为主体具有活力.不断实施创新,国家理性地做最终决策。形成一个上上下下协调实施制度变迁、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配套进行的良性状态;这就是卞流意识形态趋向弹性、包容并与其他的意识形态协调的和谐状态;这就是正式制度安排的变迁较多的照顾到初级行为主体的传统、观念、习惯的宽松状态;这就是制度变迁不抛弃过去的路径并在过去的路径上大胆的不断创新的理性状态……无疑,这一状态将不断接近制度变迁的最佳状态——制度安排协调配套实施从而使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渐近均衡的的状态。我认为,这是中国农村改革最大的贡献之一,也是1978年以来这一轮全局性改革最成功的经验之一。
综上所述,农业合作中面临的难题,可以归结为对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的两难选择问题;‘因此,解除难题的手段就是努力使诱致性变迁(创新)与强制性变迁(创新)配套协调实施。农业合作的实践反复证明,只有这样才能接近甚至达到制度变迁最佳状态——制度供给与需求均衡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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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是一门研究社会事实(客观事实:社会行为、社会结构、社会问题等;主观事实:人性、社会学心理等)的拥有多重范式的学科,起源于19世纪三四十年代。是从社会哲学演化出来的现代学科。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形势与政治课论文范文:台湾社会学的制度化问题。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台湾社会学的制度化问题 全文如下:
作为一门学科,台湾社会学的制度化发展可以追溯到50年代中期,那时在中兴大学和东海大学成立了最早的两个社会学系,紧接着,台湾大学的社会学系于1960年成立。在70年代,辅仁大学和东吴大学也于1972和1973年分别建立了自己的社会学系。1983年,政治大学将其原有的人类学--社会学系改为社会学系。1993年,世界新闻学院成立了偏重于社会学的社会心理系。最后,社会学研究所于1995年在台湾最高研究机构--“中央研究院”内正式成立。在这之前,已有不少社会学家在研究院中各人文和社会科学研究所内供职。
在上述的社会学系(所)中,台湾大学和东海大学设有硕士和博士课程,东吴大学可授硕士学位,而中兴大学、辅仁大学和世界新闻学院只有本科。清华大学在1987年开设了独立的社会学硕士课程。此外,台湾大学农推所的研究生部长期开设农村社会学专业的硕士和博士学位课程。而“中央研究院”是一个非教学的研究机构,不为学生提供任何学位,但大多数研究人员都在上面提到的各社会学系中担任全职或半职的教学工作。
其他广义上与社会学相关的系(所)如社会工作(社会学和社会工作在很长时间里是一个系)、社会福利、儿童福利、社会政策、保健、医学社会学等,自80年代起,在许多大学和院校得到发展。这些系(所)虽然按照定义不是社会学系,但也有不少社会学家。
根据1995年的最新估计,在台湾,约有150名社会学家工作在教学或研究机构,而1985年时只有81名,在过去的10年间几乎增加了一倍,他们之中80%有博士学位,而1985年时只有约一半人有博士学位,这一变化具有重要意义(Chang,1996;瞿,1986;)。在台湾,社会学与其他建设完备的社会科学或人文学科如经济学、政治学、法学和历史学相比,其学术社团仍相对较小,但却比心理学和人类学有更多的师资。社会学在质量和数量上的发展也改善了其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学科在社会学家心中的地位。1983年时,在上述7门学科中,社会学自我评估居第六位,仅高于人类学(萧,1984)。但到1995年,在社会学家眼中,社会学已上升到了第三位,仅次于经济学和心理学(Chang,1996)。
总的说来,在战后的台湾,社会学作为一门学术性的社会科学学科,其发展史相对较短。战前台湾处于日本殖民主义统治之下,在1895至1945年期间,台湾从未有过社会学的学科发展,因此,战后台湾社会学的发展也无日本时期的遗产可继承。战后台湾进入了后殖民时代,开始经历国民党的统治,在1948年以后的20多年中,社会学一直未被视为合法的现代社会科学。由于国民党的精英们误认社会学是社会主义或是激进的、反政府的,所以在50、60年代的大学中,社会学即便是未遭有意的压制,也得不到发展和鼓励。
更重要的是,在40年代后期国民党政府败北时,只有少数几个社会学家来到台湾。共产党执政后,大多数社会学家留在了大陆,所以建立于大陆的中国社会学传统并未真正地移植到台湾。没有殖民地的遗产,也没有大陆的传统,所以,台湾战后初期社会学发展所经历的,与其说是“认同危机”,还不如说是“传统的断裂”。回想起来,在这样一种特殊的历史情境中,社会学的建设完全是一种创新的努力,而不是对某种已有的东西的恢复和改革。
新社会学始于60年代初,战后世界体系中美国的核心地位和美国化社会学对其产生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它们对台湾大学建立社会学系给予了直接的帮助,并为台湾提供了新一代受过美式训练的台湾社会学家。美国社会学的影响直到70年代才有助于台湾社会学的制度化,但同时也使台湾社会学产生“依附性”结构,在这种结构中,后来社会学中国化的自觉运动在80年代转向了本土化,甚至台湾化。
大陆出生的社会学家属于战后台湾社会学家的第一代和第二代。今天,他们中的大部分已故去或已退休。在150名在位的社会学家中,多数是台湾出生的,属于第三代或第四代。第三代台湾社会学家在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是主干力量,如今他们的年龄大多在45岁到55岁之间。第四代社会学家是第三代社会学家从前的学生,80年代后期才进入社会学界,年龄大多不足40岁。从现今社会学家的生活经历和年龄结构来看,台湾社会学事业可以说主要是由台湾出生的中青年学者来挑大梁。
萧新煌曾以“世界体系中的范型分工”为分析工具,把台湾社会学60年代至80年代的发展描述为“依赖性发展”,它完全地反映了美国社会学从60年代帕森斯功能主义一家独尊,到70年代多元范型兴起这一范型转移的过程。从1960年到1981年,在123篇中文写成的期刊文章中,所引用的1051种英文参考文献大多数是美国社会学家的著作。那时,所有中文的社会学教科书实际上都不过是美国社会学入门教材的翻版。在这些教科书中,没有战前大陆社会学家和战后台湾第一二代社会学家所做出的经验资料和研究成果。美国社会学的普适性从未受到怀疑和挑战,文化特性和“国家社会学”等问题也从未被视为合法的问题。到了1980年,台湾社会学的地位仍处于战后美国社会学所发展出来的核心范型的边缘。
然而,从80年代开始,自由主义社会学家在中国化名义下提出了社会科学本土化的要求。社会科学社团(特别是社会学、心理学和人类学)开始进一步反省自己所研究的问题,急切地想把社会科学与社会现实联系起来。因此,根据70年代初期以来台湾所经历的广阔的历史背景,来正确评价这场社会学和其他社会科学走向本土化的自觉运动,是十分重要的。
1972年台湾被逐出联合国,许多知识分子开始从整体上重新认识台湾和自己。自由主义的知识分子开始要求政治改革。随着民族主义的危机意识的增长,产生出一种意料之外的集体意识来处理当时台湾所面临的生存问题。由于外交上受挫,注意力中心便直接转向了内部的改革,台湾的现实开始为许多年轻一代知识分子所关心,乡土文学运动是第一个有意识的努力,不少年轻的台湾作家从现实生活中真实的人身上寻求文学理念,试图用台湾的社会现实主义来取代60年代一直支配台湾文学的西方现代主义。这场运动在70年代中期的“乡土文学”争论中达到高潮,从此,社会现实主义在台湾文学界确立了自己的合法地位(萧,1996)。这一本土化转向也扩展到其他诸如音乐、表演艺术和电影文化等领域。社会科学家自我发现和自我批评可以看作是这场自70年代中期以来的台湾知识分子全面的本土化意识的进一步展开。从时间上看,是与70年代中期以来台湾第三代社会学家作为新生力量出现是相符的。
在80年代初期,从美国归来的受过高等训练的社会学家的人数日益增多,随着他们投入到这场运动,台湾的社会学景观大为改变。根据1983年的一项对社会学家的调查,对当时的社会学状况,大多数接受调查的社会学家对过去20年的社会学进展十分不满,自我批评的表达包括:缺少临界质量,缺乏特色和没有发展主流等,缺乏理论洞见和经验工作也是对1983年前的社会学的普遍评论。大多数社会学家还非常关注,在国民党统治的数十年中,社会学发展所受的政治影响。他们强烈地感受到,只有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社会中,才能养育出成熟的社会学。如同以后的政治自由化和民主过渡时期所表明的那样,社会学作为一种经验科学和批判的理智活动,有助于台湾民主化的形成。更为直接的是,有不少社会学家作为拥护民主的知识分子,参与发动、动员和保护了来自复苏的市民社会的民主力量。
对于社会学本土化和中国化的要求,大多数社会学家在80年代赞同这种自觉的努力,这是很重要的,也是必然的。社会学为何要本土化,许多人认为,它对台湾社会学发展的根基是必需的,它有助于社会的发展并能产生社会学的文化和历史认同。但他们很快强调,社会学本土化和中国化的目的并不是要停止学习西方社会学,或鼓吹建立一种国家社会学。本土化应该被理解为一种集体的觉醒,而不是一种幻觉的产物。如同萧新煌根据调查资料所总结的,本土化社会学应是一个双重概念,既要有社会学的普遍性,也要有相关的文化性和民族性。换言之,社会学本土化不仅要通过把社会学知识深化到台湾现实,以促进台湾社会学的基础发展,而且要通过提供得自于丰富多彩的文化特性的新元素,来充实世界社会学。从本质上讲,社会学中国化的理念是本土化和全球化的结合(萧1984,1987)。
最终,对台湾社会学本土化的实施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步骤。首先,应促进对战后台湾所经历的社会转型及其相关问题做有力度的研究。其次,要注意中国独特的社会观念、文化特色和历史现象(萧,1987)。
从发表的文章和专家的评价来看,由于60年代以来社会学家人数的增多,专业的领域和产出都有重要的增长和扩大。根据瞿海源对台湾社会学家1951-1985年间所发表文章的研究(1986),文章1969年前为1.86,1970-1974年间为1.59,1975--1979年间又上升至2.42,最后,在1980--1986年间一跃为3.65。比较一下1975-1979和1980-1986这两个时间段所发表的文章,有5位以上作者的领域数目,在10年间从5个上升到13个。1986年,最密集的研究领域有:人口统计、社会问题、家庭、社会分层和社会分化、研究方法、城市社会学、社会理论、复合组织、团体互动、女性研究、社会政策、社会福利以及文化。
近来,Chang(1996)搜集了952篇台湾社会学家1991--1995年间发表在杂志和论文集上的论文,根据他的估算,可以进一步看出,台湾社会学家在过去20多年中研究专业的延续和变化。诸如社会学理论、人口统计、社会变迁、发展社会学、社会分层和城市社会学这样的密集领域,在1980年后仍然占据中心地位,90年代研究趣旨上升的领域有:家庭社会学、性社会学、老年社会学、环境社会学和文化研究,这再次反映了台湾社会学对大众所关注的社会问题的回应,这些问题也是西方社会学理论的新焦点。
目前大部分台湾社会学家仍然用中文在本地刊物上发表文章,但他们用外语(主要是英语)写作在海外期刊上发表的兴趣正日益增长。从1991年到1995年,150名社会学家中有30名把他们的文章给了50多家海外或国际性刊物,这标志着台湾社会学家正缓慢而有长进地加入国际社会科学社团。
在今天的台湾,社会学正逐渐被认为是一门上升的智力事业,在社会科学的学术社团中已建立了合法地位。社会学家被视为是一群倾向于自由主义并对当前各种社会和政治问题进行批判的学者。对大多数人来说,社会学家不仅是引起麻烦者,也是解决问题者。人们日益期待社会学家能提供灵活的理论来解释变化的社会现实,对各种出现的社会问题提出可行的解决方式,并乐于扮演拥护和批评者。的确,在今天的台湾,除了教书和研究,各种社会学家还担任着多重社会角色。“政府机构”、大众媒介和市民社会组织在遇到相关的社会问题时,都希望得到社会学家的指点、评论或参与。台湾社会学家现在已是“被需要的”和“有用的”了。在自由化和民主过渡时期更是如此,不少社会学家已经在推进各种社会运动和保护民主事业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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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对16世纪欧洲的宗教改革运动作了分析与探讨,认为它对欧洲政治格局的变迁带来了巨大的影响。这场运动瓦解了欧洲的封建制度;另外由其所产生的新的宗教思想也促进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发展;同时由于各国对不同新教思想的不同态度,使得各国在这次政治变迁中的步伐也不相同。可见,发生于思想理论领域内的革命对社会政治制度的变迁往往也起着重大的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
关键词:宗教改革 欧洲政治格局变迁 影响
十六世纪欧洲____国家出现的教会革新运动,也是欧洲新兴资产阶级在宗教改革旗帜下发动的一次大规模的反封建的_运动和民族独立运动。其表现形式是反对西欧当时封建制度的主要支柱即以罗马教皇为首的天主教会,并导致____新教会的诞生,形成路德的信义宗,加尔文和兹温利的归正宗,英国的安立甘宗及欧洲各国出现民族教会的新局面,由此促进了宗教宽容和信仰自由之风在近代欧洲流行。长久以来,史学界对这一次宗教改革运动在思想、文化等方面的作用与影响着墨较重,而对欧洲政治格局变迁的影响的探讨则论述较少,本文拟在这方面作些浅析。
十六世纪的西欧,到处呈现出许多新旧社会更替时期的明显表征,资本主义萌芽经过近两个世纪的发展,已经由简单的手工协作进入到手工工场的新阶段,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就必然要求挣脱为封建经济服务的封建制度。宗教改革则正是这个时代所特有的一场以宗教为形式的社会变革,它给欧洲政治格局变迁带来的首要影响就是瓦解了欧洲的封建制度。
十五世纪下半叶,在欧洲,英国、法国、西班牙,北欧的斯堪的纳维亚各国,东欧的波兰、俄国都已普遍确立了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统治,仅在德国和意大利还未形成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但整个欧洲制度的本质是相同的即封建制度。然而西方的封建制度又不同于东方的封建制度。
东方的封建制度可以说是“一元一体”制的,封建皇权自始至终都是高高在上的,宗教势力长期臣服于皇权,虽偶尔能弄潮一时,却从未在政治、经济、思想诸领域占据统治地位,世俗王权是封建制度的唯一总代表;西方的封建制度则可以说是“二元一体”制的,这多出的“一元”就是教会封建主义,这样欧洲封建制度的政治和经济方面大体就由世俗封建主义和教会封建主义两部分构成。二者势均力敌,彼此交替消长,既相互区别排斥而自成体系,又相互交融渗透。在西欧,提到封建主义就不能不提到教会封建主义,而这里所说的教会封建主义其实主要是指罗马天主教会,称其为封建主义是因为罗马天主教会有着自己的独立的封建主义形态。
首先,在政治上,罗马教廷实行以教皇为首的封建中央集权制,教皇有权制定、修改法律,决定教区的划分;教皇还通过教职任命在建立了大主教、主教、神甫等组成的封建教阶等级制,遍布欧洲各国的大小教区,实际是听命于教皇的封建行政区;教廷拥有法庭、监狱,可以更改国家法的判决,同时也不断粗暴干涉各国的内政;其次,在经济上,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封建制度的基础,罗马的教廷及其教会更是欧洲最大的封建土地所有者,因而也是最大的封建主,天主教会至少拥有欧洲土地的三分之一,对农民进行残酷的剥削,教会土地上的农民不但要受名目众多的赋税徭役的剥削,而且还受到什一税和高利贷的盘剥;最后教会神学思想更是封建统治思想的主体,支配着整个社会的政治和精神生活。
正是由于中世纪欧洲教会的特殊形态,罗马天主教会成为欧洲封建制度的主要支柱,诚如恩格斯所说的,欧洲“封建制度的巨大的国际中心是罗马天主教会。它把整个西欧(尽管有内部战争)联合为一个大的政治体系……它给封建制度绕上一圈神圣的灵光,它按照封建的方式建立了自己的教阶制,最后,他自己还是最有势力的封建领主……要在每个国家内从各个方面成功地进攻世俗的封建制度,就必须先摧毁它的这个神圣的中心组织。”①因此反封建就必须要反对罗马天主教。因此,当时的宗教改革其实就是以反对天主教为形式的反封建运动。
十六世纪的宗教改革首先爆发于德国,随后迅速向周边蔓延并逐渐从一种地方性的斗争转为全民族的甚至全欧洲的规模斗争。它与天主教的斗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思想上与天主教三大理论支柱的斗争。
罗马教皇维护封建制及其地位的神学理论支柱主要有三点即教皇最高权威论,“圣礼”得救论与“善功”赎罪论,教士特权论。正是这三根支柱禁锢了中世纪人们的思想,让人们终日活在对“原罪”的恐惧里,活在对“救赎”的追求中,使人失去了进取之心。而宗教改革时产生的新的宗教观则让人重新又获得自由。
首先,针对教皇最高权威论,路德提出了新的教皇观。他认为____的首领是基督而不是教皇,教皇仅仅是罗马的主教和牧师。“教会在世界上不能有一个头,世上也没有人能统治它,主教和教皇不能统治它,只有在天上的基督是头,也只有他统治。”②这一观点就从根本上否定了教皇的绝对权威;另外,加尔文也说:“我们所谓预定,是指上帝以其永恒旨意,也就是上帝自己决定了世界上每个人的成就。”③“上帝创世以前,他已藉着基督拣选了我们。”④这里加尔文也把人的一切直接归于上帝,他以上帝的绝对权威论就否定了教皇的权威。
其次,针对“圣礼”得救论与“善功”赎罪论,路德指出了圣礼观,主张减少和简化圣礼,至于圣礼的作用他则认为:“我们教会教导人,设立圣礼不单是要作为上帝恩赐我们旨意的标志和见证,为要激励并坚定领受圣礼之人的信心……因此,我们教会弃绝那些人说,圣礼的本身使人称义,而不说相信罪得赦免的信仍是为领受圣礼所必要。”⑤而对“善功”赎罪论,路德则说:“你唯有因信才能得救,即令你无法行别的,也能得救。”⑥在路德眼中“信”才是最重要的,而并非“圣礼”,并非“善功”。
最后,针对教士特权论,路德又提出了“平信徒皆为祭司”的理论。他说:“让每一个知道自己是_的人确知:我们都是祭司,我们彼此没有分别,即是说,我们对圣道和一切圣礼都有同等的权。”⑦由此,路德就剥下了教士神圣的外衣,否认了他们的特权,体现了人与人的平等。
这样,宗教改革就首先从思想上解除了当时人们的禁锢,而思想的解放则使人们开阔了眼界。使人们可以用一种全新的眼光来看这个变化了的世界,并从思想上为人们接受新的政治制度打下基础,提供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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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英文版导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卷三 第389页
②马丁.路德《罗马教皇权》《路德选集》香港版上册 第124页
③加尔文《____原理》费城版 第926页
④《以弗所书》《圣经》现代中文译本1982年香港版 第295页
⑤《奥格斯堡信条》第十三条《历代基督信条》____辅出版社1957年版第64页
⑥马丁.路德《教会被虏于巴比伦》《路德选集》上册 第289页
⑦《马丁.路德选集》费城版 卷二 第282-2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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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在经济上的斗争。当时的天主教拥有大量的土地,为此,宗教改革时期,许多人倡导将土地收归国有,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另外宗教改革家们还坚决反对教延出售赎罪券,反对高利贷等,从各个方面来打击教延在经济上的种种特权。
第三,政治上,首先否定了教权至上。路德指出世俗政权亦是上帝所赐,同属“属灵等级”宣称世俗国家并不依附于天主教会,并提出要取消教会在司法、出卖圣职、施行特恩等方面的特权;其次,他又倡导政教分离,他主张政府不干涉信仰,教会也不干涉政治,他说:“教皇和主教应真正做主教,宣扬上帝之道,但他们却放弃了这个责任,变成了世俗的君主,用那专管生命财产的法律施行治理。他们是如此彻底地把事情颠倒了!”①
这样,通过宗教改革时所传播的一系列新观念必然打击了天主教,而打击了天主教就是打击了当时的封建制度。首先,否定天主教和教皇的无上权威就是对封建等级制的批判。中世纪西欧的等级制是封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当时西欧封建等级制的第一等级就是教会等级。而神职以外的世俗人则都低于这个等级。对此新兴的市民阶级极为不满。路德就认为教俗之间“实在没有什么差别,他们所谓差别,只是职务和工作上的差别,而不是等级上的差别”,②在此基础上他又进一步提出了世俗的平等,贵族与市民、农民一样也无贵贱之分。他说:“不管他是男是女,是王侯、农民,是修道士和平信徒,”“在_中间,除基督以外,没有尊长,大家都是平等的,有同样的权利、禀赋与荣誉……”“世俗掌权者也是一样,他们不过是受委托,拿刀和杖,惩罚恶人,保护善人,一个皮匠、农民各有各的工作和职务,他们也都是受了圣职的神甫和主教……”
③在此基础上,加尔文教会所具有的民主共和性质又为世俗政权的民主共和化奠定了基础。加尔文把教会称为“上帝之家,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在他看来,上帝极推崇教会的权威,但他坚持认为基督是教会的头,从而避免了像在天主教会中所存在的那种专制色彩。在加尔文教会中,教牧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等级的差别,而被统称为“监督”。牧职是完全根据《圣经》设立的。加尔文称:“《圣经》设立了三种牧职,同样古代教会将教牧分为三种职务,他们从长老中选立牧师和教师,其他长老主持训戒和纠正的事。执事受任照管穷人,处理周济。”而这种职权分明的教会组织是由民主选举而产生:“按立长老的方法,就是由会众投票选举”;“监督必须由人选立和委任,才算为合法的选召”。④这里,一方面是教会权威的至高无上,另一方面是教会组织的民主共和,这二者的结合便决定了整个国家政权性质的转变。
对此恩格斯说:“加尔文的教会组织是完全民主的和共和的,而在上帝的王国已经共和化了的地方,人间的王国还能够仍然从属于君王和领主吗?”⑤另外,加尔文的“天命说”更是强调上帝是宇宙的最高主宰,其意志体现于全部空间与时间之中,他提出:“万事均由上帝的秘旨所统括……无一不在上帝的掌握之中。”⑥他将人的得救与否也完全归于上帝的拣选预定,这就从新角度解除了人们对天主教会的依赖,否定了教皇及其神职人员的特权,同时又借助上帝的意志肯定了封建制度的没落和资本主义兴起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因为一切都是上帝的意思,在人类历史上“每一年,每一月,每一日都在上帝的新的特殊旨意管理下”。⑦从而为社会发展的客观必然性蒙上了一层了神圣的外衣,为反对封建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
这些都是宗教改革运动对西欧封建制度的打击,而除此之外的又一重要的表现就是由宗教改
革所带来的一系列的运动与革命,这系列运动与革命也给了西欧封建制度以致命的打击,瓦解了西欧的封建制度。
首先是德国的农民战争。当宗教改革一在德国爆发时,农民们就把这当作解除其自身苦难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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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③《马丁.路德选集》费城版 卷三 第254-255 卷二 第69页 卷三 第353页
④加尔文《____要义》香港版 卷四 第54-58页
⑤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英文版导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卷三 第389页
⑥⑦加尔文《____原理》费城版 卷十一 第199页 卷一 第2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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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宗教改革过程中一系列的思想也给当时德国农民的思想带来冲击。路德在运动一开始就曾大声疾呼:“为什么们不运用百般武器来讨伐这些身为教皇、红衣主教、大主教则又伤风败俗,不配为人师表的罗马罪恶城的蛇蝎之君,并且用他们的血来洗我们的手呢?”①他还说道:“上帝的语言就是剑,就是战争,改革迷途和毒药。”②这些都给德国的民众带来很大影响。虽然路德本人在后期思想发生了转变,反对使用暴力,并害怕农民战争,以至后来对农民战争深恶痛绝,但是形势的发展并非他所能控制的。1524年6月,德国南部的农民在宗教改革运动的影响下爆发了声势浩大的农民战争,几乎席卷了整个德国。虽然这场最终以失败告终,但却给教俗封建主以沉重的打击。
其次是在宗教改革思想影响下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在日内瓦,1536年加尔文开始在此传教,并创建了共和化、民主化的加尔文教,在它的指导下,资产阶级力图将反教权和反俗权结合起来,开始对世俗封建制度实行大反叛,并在日内瓦建立了神权共和国。在尼德兰,宗教改革运动不断深化,并演变成更大的变革世俗封建制度的革命风暴,经过数十年战争终于推翻了西班牙在尼德兰的封建专制统治,创建了资产阶级的荷兰国。在英国,加尔文的预定论与共和主义思想为清教徒所继承,最终资产阶级以清教徒革命的形式废除了日暮途穷的封建所有制,在预定论思想的鼓励下,克伦威尔的铁骑军唱着圣诗,坚信自己是上帝的选民和革命的正义性,向封建王朝开火,于1649年将英王处死,宣告资产阶级共和的建立,在世界范围内开辟了一个新的时代——资本主义时代。
由此可见,以宗教改革为形式的社会变革运动已彻底瓦解了欧洲的封建制度,在思想,在制度等各个方面,将中世纪笼罩在欧洲上空的封建制度彻底地掀了去。给人们以自由地呼吸,同时由于这一改革运动而产生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也促进了当时新兴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宗教改革运动不仅瓦解了欧洲封建制度,而且也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发展与资产阶级的产生,从而加速了欧洲政治格局的变迁,即从封建主义过渡到资本主义。
在“中世纪只知道一种意识形态,即宗教神学。”③当时欧洲封建社会把意识形态领域的哲学、政治、法学等都合并到神学中去,宗教神学禁锢着人们的思想,要求人们禁欲,不注意个人的价值等等,这些都与资产阶级的发展是完全相背的。因此资产阶级要发展就必须要先打破这种思想上的束缚,而宗教改革则正是对思想领域的一次解放运动。
路德为了反对罗马教廷的思想禁锢和精神专制,提出了信仰自由的主张,他认为人们信仰完全应由个人决定,反对任何以暴力干涉、强迫命令、压制信仰自由的行动,他说:“要用暴力命令或强迫任何人信这信那,不但无益,而且是不可能的,这必须用别的方法达到,不能用暴力去完成。”④此外路德还宣扬“因信称义”说。他认为人的信仰就是人的一切,人只要有信仰,无须任何中介或代祷者,就可以获得上帝救赎的恩典。信仰是使得人与上帝面对面,“没有任何受造之物居于其间”,⑤信仰使人摆脱了一切外在的束缚,在上帝面前,只要求个人的心、灵魂,个人的信仰在场,人就可以靠自己的信仰来解救自己。这样人就从中世纪天主教所宣传的一系列教义中慢慢走了出来,思想的解放使得近代科技得以发展,这样就加速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为了适应市民资产阶级的需要,路德又提出宗教信仰应从时间上和金钱上厉行节约,即推行廉俭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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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卷七 第406-407页
②朱寰《世界古代史》第573页
③马丁.路德《罗马教皇权》《路德选集》香港版上册 第469页
④《马丁.路德选集》费城版 卷三 第235页
⑤《路德选集》香港版 上册 第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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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天主教会的节日繁多,危害极大, “一般人在节日除受精神上的损害之外,还要受两种物质上损害,既荒废了自己的工作,而且花钱比平常更多,甚至损害身体,使之不宜于工作”。①为此,他宣布除礼拜日外所有的节日都应废除,并建议把一些较为重大的圣徒节日也归并到礼拜日,或仅在节日当天举行一个早弥撒,把该日的其余时间仍作为工作的时间。这样既缩短了圣礼所占用的时间,又节省了开支,这对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是很重要的。加尔文也在其预定论中提出选民要具有高尚的品德,其中之一就是“节约、俭朴”。他认为不应该把财富视为罪恶,主张人们顺从上帝的呼召,在各自的职业中追求与获取财富,此为上帝所允许并加以支持的。但对财富的使用,应加以节制,不应有“过份的贪欲和无度的浪费……奢侈和享乐”,②反对“过份享受美酒,以致脑满肠肥”。③这里加尔文通过宣扬有节制的生活和限制浪费而建立起了新的道德观念,使财富的积累成为完全合情合理的事,这也正符合了资产阶级的原始积累的需要,加速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发展。
除此之外,在上文也提到过,加尔文通过宣扬“天命说”来强调上帝的意志决定一切,以此来肯定封建制度的没落和资本主义的兴起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在此基础上,加尔文还把现世的奋斗和事业的成功与得救联系起来。他认为人的一生,有的飞黄腾达,有的默默无闻,有的身居高位,有的却抑居卑下,究其根本原因主要在上帝的拣选,被上帝选中的即为“选民”,这样的人就可以得到上帝的支持与保护;而未被选中的即为“弃民”,这样的人将受到永罚。与此同时,加尔文又通过“呼召说”将上帝这种“选民”与“弃民”不可探知的神圣加以显像化。他说:“上帝的特别拣选本来是隐藏着的,却由呼召而表明出来,因而呼召可称之为拣选的证据。”④而呼召的具体征兆有三,其中一条就是要能够勇于斗争,百折不挠,去争取事业的成功。
他认为:“凡欲求来世在天国得到光荣的,在今世必须斗争,而斗争之胜利必须经历无数困难及克敌制胜始能获得。”⑤这样经过斗争获得事业上成功者,不仅死后升天堂,而且在现世又可以理所当然地获得财富,过着优裕的生活,因为“一个人所享有的财富并非出于偶然,而是上帝的分配”,⑥而对于未积极斗争、缺乏勇气或在竞争中失败的人,不仅死后被定罪,而且现世也要生活于苦难之中。依此说教,今生事业的成功,财富之获得,既是上帝之呼召,又是获得上帝拣选之明证,既可在现世过优越生活,又可获得天国的入门券。所以,在这种思想武装起来的加尔文教徒无一甘愿自暴自弃而当弃民,都坚信自己是上帝的选民,在事业上得到上帝的帮助与肯定,在激烈竞争中奋起拼搏,百折不回,全力以赴,在挫折中增强信心,在失败中鼓起勇气,力求最终获得成功,以最后证明自己是上帝的选民。这就顺应了当时历史的潮流,完全推翻了中世纪天主教宣传的教徒要轻视今生的财富,安于贫困,反对经商致富的说教。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加尔文的信条适合当时资产阶级中最勇敢的人的要求。”⑦
由此可见,宗教改革时所涌现的一系列思想,尤其是加尔文的宗教观,对当时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与资产阶级的壮大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与资产阶级的壮大必然要求一种符合自身发展的大的政治环境。他们越发展,可以说封建制度就越岌岌可危,所以说宗教改革加速了欧洲政治格局的变迁。
在欧洲,资产阶级革命并不是所有国家所有地区同时爆发,也并不是所有国家和地区的革命
形式、程度都相同,其原因尽管有政治历史等因素的差异,但与宗教改革思想的影响也存在着重要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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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马丁.路德选集》费城版 卷二 第127页
②威尔.杜兰特《世界文明史》卷十九 第210页
③④⑤⑥加尔文《____原理》费城版 第724、964、714、408页
⑦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英文版导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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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看最先爆发宗教改革运动的德国。在德国,新教徒们主要信奉的是路德新教。早期路德确曾倡导要使用暴力,但其矛头主要是指向天主教会,而并非直接指向封建政权,所以,当农民战争爆发时,他退缩了,转而攻击农民战争,与封建诸侯站到了一起,因为农民战争已危及到了封建政权的统治。路德先针对农民起义的纲领鼓吹农民只能以和平方式呼吁改革,决不能反抗领主,并利用《圣经》宣称“动刀的必死于刀下”。1525年4——5月间,他又在撒克逊选侯辖境各地进行反革命的宣传,发表了《_》,叫嚣要“戳碎、扼死、刺杀”农民,谁为镇压革命而死就成为“殉道圣徒”。
①路德新教已成为了诸侯们加强统治的工具。虽然在此后1555年《奥格斯堡和约》确定的“教随国定”的原则,使路德教正式取得了合法的地位,这可说是当时德国新兴的资产阶级取得的一大胜利,但德国的封建制度并未被推翻,并一直延续到十九世纪,其中路德教的作用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这主要是由于路德在否定教权的同时他肯定了封建诸侯的政权,这是其保守的一面。他以君主至上的观点来否定教权至上之说,指出世俗政权也是上帝所赐,同属“属灵等级”,并据此由进一步论证了教权应服从俗权,对此威尔.杜兰特这样写道:“各地诸侯对新教均表示欢迎,因为他发现,新教不但是高举国家,而且服从国家,由于他们自己就是国家的象征,因此,他们接受新教即无异于使他们在其领域内变成精神上及尘世上之双重领袖。”②与此同时,完全受路德教影响的北欧诸国,丹麦和瑞典国也先后支持并建立起路德派的国家教会,并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仍沿续着封建制度。
而在宗教改革时期同样传播于许多国家的加尔文教则与路德教不同,在加尔文教的影响下爆发了一列的以宗教为形式的资产阶级革命运动,比起德国的农民战争来要深入许多。
加尔文教首先在日内瓦取得统治地位,1541年以加尔文为首的宗教改革激进派在日内瓦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式的长老制教会。它有力地维护与巩固了日内瓦的资产阶级政权,并成功地主持了西欧第一个资产阶级神圣共和国,并以此为基地,多方派员宣传其教义,使加尔文教迅速传播于尼德兰、法国、苏格兰、英格兰等资本主义较发达的地区。
在尼德兰,加尔文教迅速传播着,从1566年起,尼德兰加尔文教信徒掀起反天主教会的破坏圣像运动,遭到了西班牙统治者的血腥镇压,之后1572年爆发更大规模的北方起义,北方的革命又推动了南方,革命进入高潮,这期间由加尔文宗精神统治的18人委员会作出了很大的贡献。经过反复曲折的斗争,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在北方获得了胜利,而这场革命的胜利,加尔文宗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在英国,其资产阶级革命也在“加尔文教中给自己找到了现成的理论”。
英国的清教徒们将加尔文教教义与其政治目的相结合,经过激烈的斗争,国王查理.斯图亚特被送上了断头台,新成立的独立派国会,通过了一系列立法废除了贵族院,规定了一院制国会为全国最高立法机关,以克伦威尔为首的国务会议掌握了行政权,国会正式宣布英格兰为共和国。英国资产阶级的意义远远超出了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的范畴,这两次革命虽然都打出了加尔文宗的旗帜,但尼德兰只是局部性的胜利,而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则在全国范围内结束了封建统治,建立了新的国家政权。这主要是由于,在英国,加尔文宗精神渗入了国教会,并扩大至资产阶级和下层人民中间,最后又从封建王权把持的国教会中分化出了清教,清教比尼德兰革命中的加尔文教更高出了一筹,它不是在民族独立、反对天主教会的圈子里原地踏步,而是不断以血与火的斗争去赢得资产阶级的政权。
综上所述,在宗教改革时期,各家各派思想的不同,对当时欧洲各处国家与地区的革命方式与程度有着深浅不一的影响,这可以说是宗教改革运动对欧洲政治格局变迁影响的又一重要表现。
某一社会中在特定时代形成起来的环境,可以造成肥土沃壤,使新的宗教信仰借以出现和传播,而给旧的宗教信仰注入新的生命。如果,某种宗教思想如果没有归于消灭,就会在社会意识中得到强烈的反响,并变成一种巨大的思想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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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马丁.路德选集》费城版 卷四 第248-254页
②威尔.杜兰特《世界文明史》卷十九 第1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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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些宗教思想屡屡出现在社会发生尖锐危机的时期,因为这群众充满着悲观失望、无所适从的情绪,但方兴未艾的宗教神话却宛然给他们昭示出一条摆脱绝境的出路。各种不同的思想,连同宗教思想在内,固然是由一些人提出来的;但是,只有受到人民群众支持的思想,才能在社会意识中巩固下来。要受到人民群众支持,这又要看所提出的思想究竟在多大程度上符合他们的利益和情绪。而群众的利益和情绪则一向植根于历史环境所由构成的那些因素的总和之中,首先是植根于群众的社会经济地位之中,植根于社会集团和阶级相互关系之中,植根于阶级斗争的进程之中。
十六世纪正值欧洲封建社会向资本主社会过渡的转折时期,欧洲社会历史的发展和进步的关键也正在于这次转折。宗教改革运动虽然是思想领域内的一次革命,但促进了这次历史的转折,它加速了转折的到来,瓦解了西欧当时的封建制度,不同国家、地区对于新教的不同态度,也造成欧洲不同国家、地区在向资本主义过滤的政治分野中的步伐和程度。这充分说明了历史的发展并非单一的,并不仅仅只有经济条件决定历史的变迁,思想理论领域里革命对社会政治制度的变迁往往也起着重大的甚至决定性的作用,一旦理论正确,它往往反作用于生产力,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反之则会阻碍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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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新中国五十多年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程,总结法治建设经验和教训,中国的法治之路为何如此坎坷,法治在中国如何才能早日实现?究其根本,法治的实现不仅仅是法律问题,它有着深刻的经济、政治和文化背景。这就需要我们深入探讨法治与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关系问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当代中国政治文化变迁与政治发展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政治文化塑造着政治人和政治体系的政治行为模式,从而会对一个国家政治发展的进程产生重大影响。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中国政治文化变迁的局面已经显现,这一变化将会推动政治体系逐步迈向民主、开放和透明,促进公民权利保护的机制建设,推进中国法治国家建设,从而对中国政治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关键词】政治文化:政治文化变迁;政治发展
(一)政治文化变迁与政治发展
1956年,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Gabri-al A. Al-mond)发表《比较政治体系》-文,把“政治文化”(political cul-ture)纳入政治学的研究范畴。后来,阿尔蒙德和西德尼?维巴( Sid-ney Verba)等对美国、英国、联邦德国、意大利和墨西哥等五个民主国家进行了大规模跨国调查,并写作了《公民文化――五个国家的政治态度和民主制》-书,该书成为比较政治文化研究的经典之作。
1978年,阿尔蒙德和小G宾厄姆?鲍威尔(G BinghamPowell,Jr)出版《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该书对政治文化的概念和组成进行了分析。他们认为:“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信仰和感情。这个政治文化是由本民族的历史和现在社会、经济、政治活动进程所形成。阿尔蒙德等人在政治文化理论研究方而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并把政治文化建构成为一种解释政治发展和政治民主化的重要分析工具。政治文化就是指人类在政治活动过程中积淀下来的相对稳定的政治认知、政治态度、政治情感和政治信仰等精神层而的因素。
一方面,政治文化直接表现为这些作为存量的精神层而的因素;另一方而,这些存量的精神层而的因素又会对特定政治主体的政治行为、政治认知、政治态度、政治情感和政治信仰等产生深刻影响,并由此形成政治文化的传承机制。这样,积极健康的政治文化是政治发展的重要基础,政治文化的正向变迁会对政治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变迁与政治发展
中国从秦汉时期到明清时期,整个政治变革的趋势就是君主制度不断强化,到明清时期君主专制制度更是发展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具有浓厚的大一统观念和君权思想,这种文化极大地泯灭了人的主体意识和个性白由,使现代政治理念很难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母体内萌发出来。
但是,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变迁也有所显现。中国政治文化的变迁必然会对中国政治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推动中国政治发展的深化,中国政治发展的积极成果又会反过来巩固政治文化变迁的积极因素,并使之制度化和进一步推动它的变迁。这一关系大致可以表示为:社会进步一文化变迁一政治发展。
(一)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政治文化必然随之发生变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实现了持续高速的增长,这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大多数国家都没能做到的。在经济增长的同时,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取得了重大成就。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公民的价值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平等、自由和民主意识逐渐增强。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政治文化中自由与民主的倾向成分越来越多。并且,中国人更倾向于追求知识、财富和个人的自我实现;在政治生活中,不再盲目崇拜和绝对服从。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增加,浪漫与激进的政治心态开始被摒弃,政治稳定已经成为被普遍认同的政治目标,重视秩序成为重要的政治心理。这种注重稳定和重视秩序的理性心理有利于人们摆脱各种非理性观念的束缚,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
(二)国家与社会关系变化的影响
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政治生活中最基本、最复杂的关系。中国改革开放前后相比,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制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种权力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与一元化的意识形态相结合,把社会成员严格地束缚在简单的身份等级划分之下而缺乏流动机会的社会体制。在这种状态下,国家的力量获得了极大的扩展,社会作为一个独立领域几乎不存在了。
随着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与发展,突出了作为公民政治文化主体的公民的地位,推动了政治文化的变迁。国家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新变化,带来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而生活方式的改变必然导致人们价值观念、价值取向的改变,并引起政治文化的变迁。在中国国家与社会之间关系发生变化的过程中,人们的自主意识、平等意识、法治意识逐步增强。
(三)社区政治发展的影响
村民自治是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农村兴起的农民实行自治和直接民主的社会实践。实践证明,这一形式顺应了农村社区管理的需要,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中一种合适的制度安排。经过村民自治的民主实践,中国农民的主体利益意识逐渐被唤醒,规则意识、协作意识、民主意识和合作意识得到了增强。
中国城市社区建设则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中期。最初,城市社区建设主要以社区服务为突破口和龙头,然后逐步扩展到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环境和社区治安等方而。随着城市社区政治建设的推进和发展,社区居民的政治认知、政治态度、政治情感和政治信仰等方而也逐步发生着变化。从目前来看,城市社区建设使民主和法治意识得到增强,对政治主体的认识更趋于客观,对白身权益和政府权力的认识更趋于理性。从而促使政治文化向着理性化和世俗化方向发展,也使他们自身的政治素质和民主素养得到了提高。
(一)推动政治体系倾向于民主、开放和透明
政治文化一定程度上规定了影响政治输入和政治制度运行的思维、情感和行为模式,同 时,又被社会成员视为一种权威性的内在力量。当政治文化中理性、民主、包容的因素增多,并成为多数公民的一种心理诉求的时候,其必然会被输入到政治体系之中,政治体系也会逐步吸纳这些因素并进行相应的改造,从而推动政治体系朝着民主、开放和透明的方向发展。
随着中国政治文化转向理性、民主、开放,中国政治体系也越来越多地响应这一要求,并且,这两种转变表现出明显的互动性。党的十七大再次明确指出:要“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
(二)推进中国法治国家建设
法治,即“法律的统治”,是法律制度的一种特殊状态。近代意义的法治原则至少包括两个基本点:一是法治必须以民主政治为前提,法律要体现社会绝大多数成员的意志;二是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一切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社会团体和公民都必须服从法律。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全球化对中国社会影响的加深和公民意识的提高,中国公民和其他政治主体的法治意识在近30多年中从弱到强,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并且,通过政治实践和法治实践的具体行动,推进了中国法治国家的建设。
法治意识的形成与提高在法治国家建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20世纪90年代,中国法治建设开始迈出重大步伐。1997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并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任务。进入21世纪,中国的法治建设继续向前推进。2002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将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而落实,作为全而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2007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全而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了全而部署。2011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这标志着中国全而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这一过程中,法治意识的提高与法治建设的展开表现出了良好的互动和促进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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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改革正在全国轰轰烈烈进行着,这次的新教改重新重视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更加强调学生德智体各方面能力全面的培养。高中政治课堂教学要以教材为出发点,精心设计课堂问题,有效联系时政热点,努力构建高效课堂。这样才能适应新高考制度,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打击精心准备的:浅谈新高考制度下高中政治高效课堂的教学策略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针对未来新高考制度下高中政治课面临的新挑战,本文从智慧魅力、节约科学、点燃绽放三个层面就如何激发学生学习政治的热情,打造高中政治高效课堂,阐述了应对策略。
2014年9月3日,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未来高考考生总成绩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这就意味着政治学科将退出高考科目,考生只参加政治学业水平考试。如何应对高考的这一新的挑战,激发学生学习政治的热情,打造高效课堂,就成了摆在每一个高中政治教师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从教师、课堂、学生等方面谈谈新高考制度下高中政治高效课堂的教学策略。
1.教师要有教育智慧
教育智慧是教育科学与艺术高度融合的产物,只有智慧的教师才能打造出高效的课堂。笔者认为,要做智慧教师,就必须善于积累和反思。
作为教师,特别是政治教师,所教内容涉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方方面面,更需要长期的积累。这种积累包括知识的积累、素材的积累、经验的积累等各个方面。
知识的积累要靠不断地学习和课堂实践,可以通过读书、学习、培训等途径完成。
素材的积累主要来源于生活、实践、讲座、读书……
经验的积累主要就是在实践中进行了。亲身的教学实践可以积累经验这是毋庸置疑的,此外,笔者还特别主张观摩听课,从中得到经验或者总结教训,不断积累,不断提升。
所谓“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讲的就是人需要常常反思。教学反思是教师进步的阶梯,是教师进步的重要途径。教学反思的主要途径就是坚持写教学日记。
在积累和反思中,教师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逐渐提高,课堂的高效也将不断凸显。
2.教师要有人格魅力
所谓“亲其师才能信其道”,做学生喜欢的、有人格魅力的老师十分重要。
有人格魅力的教师首先是一个有自我定位,有自我追求的教师。正确自我定位的老师显诚实,不断自我追求的老师有活力。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喜欢你的学科,喜欢你的课堂,喜欢你的为人。
其次,有人格魅力的教师必须是心态乐观的教师,会赞美,会期待的教师。
积极乐观的心态才会引导学生对人和事有所赞美、有所信任。赞美、信任具有一种能量,它能激发学生变得自信、自尊,从而获得一种积极向上的动力。
高中政治教师不仅仅承担着传授知识的任务,更重要的是引领学生正确“三观”的形成,引领学生良好品质的养成,所以说,学会点头,习惯微笑,用赏识的眼光去看待取得进步的学生,用鼓励的话语激励后进的学生,这样的老师一定是有魅力的老师,这样老师的课堂,一定是高效的课堂。
高效课堂就是在最短的时间内有效地完成教学目标,因而必须是节约的、科学的课堂。
1.高效课堂是节约的课堂
著名学者周有光说过,“教育最应该取消的是无效劳动”。在新高考制度下,实现节约课堂,必须克服灌注式课堂、放羊式课堂和纯表演式课堂,真正做到以下两点:
一是要真正实现导学案教学。高中政治教学使用导学案,更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合作探究,激发学习兴趣,培养政治素养,提升综合能力。
二是注重集体备课的作用。俗话说,想走得快,自己一个人走,想走得远,大家一起走。高中政治涵盖经济、政治、哲学、文化等多方面,很多观点需要政治组全体教师智慧火花的碰撞。
2.高效课堂是科学的课堂
课堂上事例的严谨性、语言的专业性、课堂的逻辑性,这些都是高效的科学的课堂必备的内容,在这里,笔者再强调两点,一是关注比较新的领域──脑科学,二是遵循青少年智力发展节奏。
脑科学是当今世界最活跃和最有突破性的学科之一,脑科学在为教学提供生理学基础的前提下,尝试着对传统的教学研究领域进行整合。作为政治教师,要具备前瞻意识,真正把脑科学的研究与我们的课堂教学有机结合起来。
英国教育家怀特海认为,大体上,青少年的智力发展经过了三个阶段──浪漫阶段、精确阶段、综合运用阶段。一般来说,教育的全过程受这三个阶段的支配,浪漫阶段一直延续到13岁或14岁,从14岁到18岁是精确阶段,18岁到22岁是综合运用阶段。作为高中政治教师,只有遵循学生的智力发展节奏,循序渐进,科学引导,高效课堂才有希望。
高效课堂的灵魂是“相信学生、解放学生、利用学生、发展学生”,课堂最宝贵的教学资源是“学生”, 必须让学习发生在学生身上。
1.点燃学生思维的火花
在每一个年轻的心灵里,都存放着求知好学、渴望知识的火药,教师要做的就是去点燃它,而不是越俎代庖。一句话,把课堂还给学生,点燃学生思维的火花。
专家经过实验得出学生对所教内容的平均回忆率,教师讲授5%,学生阅读10%,视听并用20%,教师演示30%,学生讨论50%,学生实践75%,学生教别人90%。由此可见,课堂要始终以学生为主体,课堂教学要始终以学生在知识、能力上的发展为目的。新高考制度下,学生学习政治的压力相对减轻了,而高中政治教学内容与学生现实实际又联系紧密,此时把课堂真正还给学生,让学生的思维真正动起来,把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结合起来,自己主动去思去悟,课堂高效必然显现。
2.绽放学生个性的光辉
新课程的学生观认为,每一个人都有与众不同的个性,这种个性在一刀切、一勺烩、一锅煮的传统教学中不可能实现,只有在多元互动教学中才有可能实现。高中政治课关注学生生活实践的特点决定了政治教师更要正视学生的差异性,珍视学生的独特性,尊重学生不同的个性选择,对待优生,期待他有所进步,对中间生,期待他更加优秀,对优等生,期待他全方面的发展。这样,在学生的独学期间,他会更加认真,对学时会有所互补,群学中有帮助、有进步。这样的课堂不仅仅是知识层面的高效课堂,更是学生成长道路上的高效课堂!
高效的课堂可以是一场思想的盛宴,教师做东,向每一位学子发出思想的邀请;高效的课堂可以是一段旅程,教师来做导游,携天下英才而同游;高效的课堂还可以是一篇美文,教师与学生共同读之、听之、观之、品之,令唇齿生香,多年后回味绵长。
[1]王义堂、田保军、王硕旺《新课程理念与教学策略》中国言实出版社
[2]崔允漷《有效教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3]王策三《教学认识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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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法制转型从清末变法改制开始。清末效法大陆法系进行法律移植,形成了中国近代法律体系雏形。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依据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法律创造了近代民主共和法律模式。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戊戌变法:中国近代政治制度变迁的开端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在历史制度主义研究视角中,制度替换往往发生于旧制度危机日益严重并将发生崩溃的"临界点"时期,决定政治走向的行动集团如果把握了行动的主导权,就可能在制度变迁中成功实现制度创新。1898年的戊戌变法试图通过自上而下的渐进式改革,来突破中国封建王朝路径依赖的惰性,把中国带入民主宪政的轨道。从新制度主义视角分析,以康有为为首的维新集团是晚清政治舞台上势力很弱的政治集团,其先天不足的因素包括组织涣散、意识形态凝聚力与整合力不足、改革所需的资源匮乏以及臣民文化对变法的阻滞等,这些都决定了戊戌变法不可能完成近代中国制度创新这一伟大历史使命。
【关键词】:戊戌变法 历史制度主义 制度变迁 制度创新
20世纪70年代以来,政治学研究领域引入了新制度主义,引起了处于政治学研究困境的学者们的极大关注,并成为政治学研究的“关键词”之一。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三大流派之一的历史制度主义在继承传统制度对重大制度替代和宏大政治变革研究传统的基础上,将行为主义对行为主体在制度变迁和政治变革中的重要作用引入了研究视域,它将研究的核心放在了制度对于行为主体如何产生影响,以及由制度、行为和观念共同作用、相互影响于具体的历史境遇中塑造某种政治后果具有必然缘由。这一研究方法的优点是它避免了行为主义的太过微观琐碎以及对社会历史背景现存限制性条件的忽视,克服了传统制度分析模式的单一边界条件的缺点。历史制度主义制度变迁理论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一)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
强调社会因果关系中的“路径依赖”在社会制度变迁中的作用,“路径依赖”意味着系统具有自我强化或正反馈作用,认为行为者一旦步入某一路径,便会沿着此路径演进,系统对这种路径产生依赖,原本可能更加优化的政策也可能失去实现可能性或者改变这种路径而另辟途径将是难度很大的事情。经济学家诺斯从供给需求的角度指出,导致路径依赖的根源是交易市场发展的不充分和报酬的递增形成的交易费用的显著或高昂所决定的。诺斯认为:“制度高昂的初始建构成本、制度框架所提供的机会集合所产生的组织学习效应、制度的优势所产生的合作效应、制度的盛行所产生的适应性预期、被制度配套意识形态所影响的行动者的主观主义模型等,都是导致制度自我捍卫和路径依赖的原因。” [1]
对于经济制度上的路径依赖特征,诺斯认为同样可以用来分析政治制度的变迁,但与经济制度相比,政治制度有着自己特点,表现为“集体行动的核心地位强化了人们的适应性行为和对制度的维持强向、政治制度的高密度限制了制度创新的空间、政治权威和权力的不对称性便于支配方巩固自己的权力和既存制度、政治过程的复杂性和不透明性导致政治生活中缺乏明显的纠错机制、政治产品供给的非竞争性使得制度创新的动力不足等,这此特性都进一步强化了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2]
(二)制度变迁的“临界点”或“关键节点”
制度变迁的动态过程中夹杂着制度变迁的“临界点”或“关键节点”。在新制度主义看来,所谓“临界点”是指历史发展过程中能够打破旧制度产生新制度的路径突破和路径替代时期;“关键节点”通常归结为重大的外部冲击,诸如战争、经济危机等打破原有政治制度,为制度变迁找到突破口和产生理由,这节点上的制度处于断裂状态,各方利益集团处于博弈争斗状态,新制度可能产生。
(三)制度变迁的利益博弈
历史制度主义认为,导致制度变迁的根本原因是剧烈的社会环境变化引发了不同社会集团巨大的利益冲突。旧的政治制度由于其先天的惰性使其不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主动改变,它会由于自身的惯性和长期以来形成的刚性而进入“路径循环”状态,这种封闭循环使得新旧制度难以实现有序对接,当旧制度难以容纳环境剧烈改变而带来的冲突时,往往会导致旧制度的崩溃,新制度的创立。制度创新的动力之源来自于行动者对于新制度能够带来比旧制度更多利益的期望以及旧制度所引发的政治博弈和人们对旧制度存在合法性的怀疑。在旧制度走向崩溃的“临界点”上,制度选择的走向存在多种可能性,各种政治力量围绕各自的利益诉求和政治理想进行激烈政治冲突和力量博弈,这种合力决定了政治制度的最终走向。
中国自秦始皇建立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以后,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是以人治、集权、保守、宗法继承、抑商重农为特征,在服务于皇权统治的路径中运行着。伴随这种路径的是以儒家思想为内核的传统臣民文化这种非正式制度。封建帝国的运行由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相互作用、相互强化,在君权轨道上难以脱离。这一切注定了因为缺乏政治创新而在东西文明激烈碰撞之际,中国必然失败的历史宿命。
鸦片战争的爆发把中国强行拖入到了世界资本主义的体系之中。变局促使封建知识分子中的一些开明分子开始寻求“应变”之道,在晚清政治中出现了一些人以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的政治新气象,尽管很多都是昙花一现。早期开明的士大夫们看到了西方技术层面的先进,以“师夷长技以制夷”为理念指导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洋务运动,甲午海战的惨败促使人们进一步对中国封建政体的反思与醒觉。
甲午战后清王朝为了偿还赔款,向列强大举外债,以海关税收为担保,进而使得列强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肆无忌惮的掀起了势力瓜分狂潮。中国处于瓜分豆剖的局面,财政亏空更使这台陈旧机器的运转雪上加霜,清政府只能“横征暴敛”,导致民变四起,正如康有为在《公车上书》中指出:“民日穷匮,乞丐遍地,群盗满山,即无外衅,精华已竭,将有他变。”“付莽遍于山泽,教民遍于腹下,各地会党,发作待时”[3],内忧外患的政治危局促使惊醒,在康有为的领导下和光绪皇帝的支持下,中国二千多年以来第一次试图打破传统政治制度的改革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1898年6月11日,光绪皇帝颁布了“明定国是”诏书,宣布开始变法,在以后的103天中他发布了一系列的推行新政的政令,史称“戊戌变法”,又叫“百日维新”。在政治上,措施主要是改革行政机构,裁撤闲散、重叠机构,裁汰冗员,澄清吏治,提倡廉政,提倡向皇帝上书言事,取消旗人享受国家供养的特权。但一些比较激进的具有资本主义内涵精神的措施却没有被采纳,如康有为在1898年6月对于新政的建议提出“拟定开制度局,立宪法,设议院,建设新京,议开懋勤殿以议制度” [4]。即便维新是以挽救危局为目的且措施多有折衷但变法在后党疯狂的镇压下崩溃瓦解只维持了103天,除了留下一个京师大学堂外,一切回复照旧。以康有为为首的改革派在改革中所设想的君主立宪还未成形就夭折了,一个没有结出果实的花朵随即凋谢。 戊戌变法是中国近代一次失败的制度替换运动,它没有打破中国几千年以来君主专制的路径依赖,没有成功地实现君主立宪体制的制度创新。从历史制度主义视角分析,戊戌变法仍有一定的制度创新意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尝试打破传统的路径依赖,成为近代以来制度变革的先锋
制度变迁一般可以分为渐进型制度变迁和突变型制度变迁。渐进型的制度变迁是统治集团在在政治体制能够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通过对局部不适合形势发展的政治体制进行必要的变革。突变型的制度变迁是指制度的更替通过剧烈的、暴力的和全局的方式实现。在以渐进式变迁为主的制度替换过程中,也存在突变型制度变迁,在政治活动中矛盾双方不能在现成的制度架构内协商成功达成妥协,在政治资源中占有优势的一方凭借掌控的话语权,利用暴力机器胁迫对方,以实现有利于自己的制度变迁。晚清政府在19世纪末期已经处于危机之中,只有突变型的制度变迁才能打破传统政治制度的“路径锁定”状态,实现制度创新。但发生于1898年的戊戌变法却是中国近代以来一场渐进型的制度变迁,康有为等人在光绪皇帝的支持下试图通过自上而下的改革,实现君主专制向君主立宪政体过渡。虽然这种渐进型的制度变迁最终命运是以失败告终,但它毕竟是中国近代以来第一次制度创新的尝试,解放了思想,为后来的辛亥革命提供了重要的借鉴作用。
(二)探索从君主专制转向君主立宪之路的路径替代模式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不断发展的过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的基本动力。当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时,社会变革就会到来。清朝末期危机四伏,统治阶级内部旧制度的构建者在民族危机日益严重、阶级矛盾日益尖锐的情势下,一部分人开始认识到不变革将会亡国灭种,于是一场旨在挽救王朝的改革提上议事日程。然而,任何政治改革都会触动既得利益者敏感的神经,遭到他们激烈的反对。15世纪意大利政治学家马基雅维利说:“再没有什么比带头采取新的制度更困难的了,再没有什么事情比这件事的成败更不确定更没有把握了,再没有什么比这事施行起来更加危险的了。
因为新制度的倡导者使所有那些旧制度的既得利益者都变成了他的敌人,而所有那些可以从新制度得到好处的人们则只是他的三心二意的支持者。” [5]康有为等维新派人士希望通过模仿日本,在中国建立君主立宪政体来取代君主专制政体,以实现制度变迁的路径替代,然而,渐进式制度变迁已经无法突破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的王朝“路径锁定”状态。这样一群势单力薄又缺乏任何政治资质的改良派,依靠没有实权的皇帝来发号施令,试图达到救亡图存的目的,这注定了失败的结局。但戊戌变法是中国近代以来试图仿效西方进行资本主义改革的第一次尝试,是中国知识分子的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虽然步子迈得不大,但毕竟已经迈出了第一步,这是“康梁”的一小步,却是中华民族探索新政治制度的一大步。
(一)利益集团的“搭便车”行为
戊戌变法的组织依托之一的强学会,其成员构成复杂,鱼龙混杂,有不少人加入强学会是带有功利性的,是为了捞取升官发财的资本,并不是真心支持变法,甚至有破坏分子混入其中。维新派人士为了壮大自己的声势,不加甄别地将一些封建官僚动员进入强学会,不仅使强学会的组成人员复杂而且矛盾也日益突出。
(二)行动资源不足制约着创新主体的行为
从历史上看,凡是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成功的创新集团都具有强大的创新能力和丰富的创新资源。在具备较高创新能力的前提下却没有足够的创新资源,制度创新主体就很难突破现有的制度路径锁定状态,实现既定的制度替换的目标。制度创新资源主要有军事、经济、政治资质和组织等资源。
首先是军事资源严重不足。在变法之前,光绪皇帝也意识到军队的支持性作用,而自己却无军事调动权,他只有将全部希一望寄托于在天津小站练兵的袁世凯身上,通过职务提拔,希望他能支持变法,袁世凯效忠后党集团,在了解光绪皇帝的意图后立即向荣禄报告,于是政变爆发,手无寸铁的维新派只能任人宰割,在镇压维新派人士后,一切恢复原状,制度替代宣告破产。
其次是制度创新的经济资源缺乏。改革旧制,修铁路、奖励农耕、建立现代化的海军等都需要大量经费,而此时清政府的财政收入已经捉襟见肘,为了偿付甲午海战失败的赔款,只能大举外债。这些借款除了偿还对日赔款外,还用到政费、利息、军费、佣金、贪污和折扣等上面去了。列强通过对清政府借款把持了中国的海关税收。所以,戊戌变法过程中颁布的很多发展经济的措施因为无钱支持只能作罢。
再次是政治资质太浅。戊戌变法,其领导者康有为只是一个工部主事,并且维新集团中没有一个人有实际的政治经验,其所依靠的光绪皇帝也是毫无实权的“光杆司令”,要他领导负载如此沉重的政府,做出比王安石还要激烈十倍的变法,失败是可想而知的。
最后是组织不力。戊戌变法的政治组织强学会无法克服组织内部一些投机分子“搭便车”现象,不能形成一个纪律严明的组织和强有力的领导核心,进而在变法过程中不能形成上下合力协同效应。
(三)制度创新主体意识形态内聚力与整合力不足
政治集团的主流意识形态体现的是该集团主流的价值取向、利益诉求和政治主张,表现为道德、政治理想、宗教、哲学等形式。意识形态具有多方面的功能包括教化、批判、整合、导向和控制等功能,其中整合功能对于制度创新主体来说十分重要,对于解决制度创新过程中利益集团“搭便车”现象很有帮助。
维新集团因为没有搭建起一个合理、严谨、合乎逻辑的意识形态框架,没有形成共同的价值认知目标,更无维持集体行动的动力机制,是其失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戊戌变法也缺乏深厚的思想基础,推动变法的动力不是源自维新集团成员对传统体制的深恶痛绝,而是来自外部,即列强对于国家领土的蚕食和瓜分的阴影。
(四)难以抵制臣民文化对于制度创新的阻滞
戊戌变法之所以失败,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惰性在中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中国自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以后,皇帝就成为权力的代表,因此,他的权威神圣不可侵犯,于是君主世袭“君权独尊”成为“积习”。所以在改革前后提出“君民共主”,试图利用皇帝的权威来发号施令是很自然的。戊戌变法失败后,康有为发布“密诏”,实行“勤王”运动,可以看出臣民文化对其影响的深远。臣民文化不仅使现代公民文化在皇权崇拜、愚民的专制主义的土壤上难以自发成长并开花结果,也使得西方的先进文化难以为国民所接受。因此,若要在中国成功实现制度替代,就必须对中国的臣民文化进行彻底的清理和淘汰,培育适合现代民主宪政体制的公民文化。
中国作为后发型国家在制度发展历程中若能模仿先发型现代化国家走上制度创新之路是最好不过了,但在模仿过程中必须处理好传统与创新的关系,改革者应该立足中国的国情,结合传统文化中的合理成分,嵌入到世界政治发展的潮流之中。作为制度创新的主体必须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以先进理论和科学的意识形态作为指导建立具有强大内聚力与整合力的创新团队来完成制度创新的路径替代,这是一项伟大的历史使命,只有具备求实、创新、坚定精神的人才能担此任。面对社会混乱、主权失落、领土残缺的局面“康梁”举起了制度创新的大旗,然而其组织松散,意识形态混乱,创新资源缺乏等,注定了在这个积淀厚重的专制主义沉渣的国家构建民主宪政政体失败的命运。但戊戌变法作为开启了中国近代制度变革先声的资产阶级改良运动,给我们留下了许多重要的启示,至今为后学者探索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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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理论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主题和形态。从古雅典到现在,民主理论几经变迁,呈现出丰富的多样性。古典民主意味着自由而平等的公民,通过公民大会等形式直接参与城邦的治理。这种参与并不是实现其他目的的手段,参与本身就是目的,公民只有参与政治,个人的道德才能趋于完善,人性才能充分展现。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雅典民主政治制度的局限性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雅典的民主政治制度是西方民主制度的滥觞。古代君主专制盛行的情况下,雅典民主为人类提供了一种集体管理的新形式,广大公民直接参与国家管理,通过选举担任各级政府官职。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雅典的民主政治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其实质上是以雅典工商奴隶主为领导的奴隶主阶级对于奴隶、非公民群众实行专政的工具。
在雅典全盛时代,自由公民的总数连妇女和儿童在内约为90000人,而男女奴隶为365000人。构成雅典居民人口大多数的奴隶丧失自由,不享有公民权,因而不能参预政治活动。和在其它希腊国家一样,奴隶主可以恣意虐待和惩处奴隶。在手工作坊、矿山、农场,奴隶被迫以简单的工具进行繁重的工作。事实上,恰恰是在奴隶的艰辛劳动的基础上,奴隶主自由民才有进行政治活动的可能;恰恰是在对奴隶实施压迫和专政的前提下,才有奴隶主自由民的民主。它在充分发挥积极作用,促成雅典政治、经济、文化日臻繁盛的同时,又残忍地窒息、限制了社会另一部分成员的自身发展能力。它既是伟大文明的催化剂,又是社会不公的暴力机器。所以雅典的民主其实是建立在奴隶制度之上的民主,奴隶制度是其民主政治制度实现的根源。
在号称全盛的伯里克利时期,雅典公民的范围非但没有扩大,反而进一步缩小,由于公元前151年通过的特别法令规定只有父母都是雅典公民的人才可成为雅典公民,于是雅典的居民中一下有5000家失去了公民权。并且从此以后,雅典失去了从其他城邦补充自由公民的可能性。在伯里克利时期,享有充分权利的公民总数约有30000人至35000人,而公民大会的出席人数通常不超过2000人至3000人。作为雅典普通公民的农民和手工业者,为了谋生的需要,常常不能出席约10天举行一次的公民大会。因而,他们表现自己的意志、影响政府决策的能力大大减弱。
其次,虽说雅典的政治是抽签选举,任何人都有机会凭借抽签来当选国家领导人。但实际上,雅典的政权是掌握在工商业奴隶主上层人物的手中。因为当选国家公职人员是没有工资的平民很难在没有收入的情况下担任公职。财力雄厚的工商业奴隶主垄断着十将军职位,操纵着国家的内外政策。由于十将军职位可以连选连任,所以,这在雅典民主政治中留下一个明显的漏洞――很容易形成将军的集权,在实际上控制政府。
原则上,任何成年的城邦男性公民,都有权参加选举。每次选举时,由每个部落选出一定的候选人,然后再在这些候选人种抽签选举。抽签的主体成分复杂,既包括一些素质较高的人,也包括一些素质较低的农民和手工业者。
令雅典人民引以为豪的“陶片放逐法”也有其弊端。陶片放逐法是克里斯提尼所创的维护民主政体的制度。指定此法的目的是为了防范那些对民主有潜在威胁的人。陶片放逐法作为对民主制度的保护措施,体现了民主精神。但是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它逐渐的背离了初衷,其蕴含的民主精神遭到破坏,沦落成为打击政敌的工具。为了流放阿里斯泰德,泰米斯托克利在城中散布流言,激起人民对他的嫉妒,结果阿里斯泰德被放逐。在感情的驱使下,人们有时会陷入不理智状态,这是人的本性。因此在任何政体下,“决策人都有可能陷入感情用事的泥淖”。而集体的感情用事,往往较之个人感情用事的破坏力更大,所以民主制同样应该警惕集体的非理性,避免权力滥用。
雅典自组成海上同盟之后,逐步加强对同盟国的控制,使同盟国降至附庸地位。公元前454年把同盟贡金增加到400塔兰特,并将同盟金库由提洛岛移往雅典,同盟贡金的用途由雅典公民大会决定。雅典利用同盟国的贡金和其他捐税收入,供应国家开支。雅典的法律、币制和度量衡制也向各盟国强力推行,雅典还向各同盟国派遣监察官和军事移民。这样,雅典不但是海上同盟的领导者,而且是统治者,海上同盟变成了海上霸国。雅典海上霸国的建立,充分暴露了雅典奴隶主民主政治对外扩张、掠夺的本质。
雅典的对外扩张,不仅引起了雅典霸权控制下的各邦的反抗,而且遭到希腊另一霸国――伯罗奔尼撒同盟的盟主斯巴达的反对。雅典和斯巴达都企图称霸全希腊,两者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由于这种矛盾发展的结果,雅典和斯巴达终于发生了大规模的战争。史称伯罗奔尼撒战争。这次战争从公元前431年爆发,到公元前404年结束,席卷了希腊各国。在这次大规模的互相火并的战争中,希腊各国内部和各国之间的矛盾都急剧地尖锐起来。
雅典民主政治有其局限性,亦有其闪光点。在古代君主专制盛行的情况下,创造出法制基础上的差额选举制、任期制、议会制等民主的运作方式。这种先进的古代政治制度,为公民创造了广泛的参政机会,激发了公民的自由,开拓精神,推动了雅典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具有历史性的进步性。所以我们应该批判性的去看待雅典的民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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